新报讯 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审理工作未完待续,申思、小李明、祁宏、江津等4名前国脚已被羁押在看守所。昨天,申思的代理律师胡雪透露,他已接到法院寄来的起诉书,但具体的开庭时间尚未通知。
申思和祁宏2010年10月前往沈阳协助调查,在2011年春节前回到了上海。外界一度认为他们没事了。 胡雪昨天介绍,准确地说,申思和祁宏当时回来,应该是属于取保候审的范畴。“我国法律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与最终的刑期并没有直接关系,有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如果确定嫌疑人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会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实际上,在审理前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时,申思等4人已被带到沈阳,胡雪介绍:“当时申思等人从上海到沈阳,还只是处于被监视居住的阶段,仍然可以使用电话和家人朋友以及律师联系。春节前一周,我最后一次接到申思从沈阳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自己马上要进看守所了。随后,他们正式被转入看守所,类似电话这样的通讯工具,就暂时不能再使用了。”
目前,4人正在等待审判,胡雪透露:“我们已经收到法院寄来的起诉书,目前,案件已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现在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没有接到通知,可以肯定的是,在案件开庭前,我还会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前往看守所和申思见面。”
律师分析:量刑或在7年左右
据了解,申思等4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金额合计800万左右。昨晚,一位已被一审判决的反赌案案犯的辩护律师分析说:“如果每人的受贿金额达到200万,最终的量刑可能在7年左右。”
在庭审之前,申思的辩护律师胡雪表示,自己对4人的具体涉案情况不便透露。他强调,申思的案子主要涉及2003年甲A联赛最后一场上海国际对阵天津泰达的比赛,申思和祁宏都是以同一个案由被起诉,将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开庭。
昨天,这位反赌案涉案人员的辩护律师分析:“参照已经判决的案例,如果4人每人的受贿金额达到200万,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可能是7年左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可能有另外的因素,比如说认罪态度、退赃以及有没有立功表现等等,如果有的话,法官是可以考虑减刑的。另外,虽然那场比赛涉案金额是800万,但这些钱是否都进了4人的口袋,是否还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分走也很重要。综合分析,4人刑期还是在7年左右。”
本组撰文 特约记者 孙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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