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铁岭讯 (记者范遥)昨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受贿案。
检方指控了南勇17项犯罪事实,其中多数涉及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送名表或钱物等事件。1999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南勇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俱乐部和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足球俱乐部和个人的人民币和手表、加油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9962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南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方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进行了三轮辩护,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18时20分左右,身着囚衣的南勇走出法庭时面带笑容,其辩护律师孙晓洋介绍说,庭审过程很顺利,双方争辩的焦点很多,其中针对起诉书之中几笔比较大的指控,控辩双方进行激辩,对南勇的指控,10起与俱乐部有关,7起与个人有关。
另据孙晓洋透露,南勇在法庭上的态度很好,非常配合。“庭审的最后阶段,南勇表示相信有公正的结果。”受贿125万余元的杨一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此次南勇的指控金额与杨一民相差不多,有人认为两人的刑期也会差不多。针对这种说法,南勇的律师孙晓洋表示,南勇的案件与杨一民没有可比性,“两人虽然都是收受钱财礼品,但情节不同,我们无法认定刑期,我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一审至此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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