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伦敦奥运会女子举重53公斤级冠军赵常玲的回国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昨天,作为事件的焦点方之一,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终于做出正式回应,副部长李浩明确表示,只有赵常玲恢复了中国国籍才能参加国内比赛。举摔柔中心还公布了赵常玲交流到哈萨克斯坦的合同细节。
否认举重养狼计划 针对网民对中国举重“养狼计划”的质疑,李浩说,从未听说举重项目有“养狼计划”。但2007年湖南省体育局准备向哈萨克斯坦输送举重运动员,曾经过中国举重协会同意。
据湖南体育局有关人士透露,赵常玲的户口一直都在省举重队里,人事关系也一直在这里。对此,一些网民质疑,赵常玲一方面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另一方面她的名字依然在集体户口中,她究竟是哈萨克斯坦公民还是中国公民?
“奥运会必须是具有本国国籍的运动员才能代表那个国家参赛,赵常玲既然已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她肯定拥有哈萨克斯坦国籍,”李浩说,“按照中国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我们将对此进行调查。”
如何恢复国籍是关键 举摔柔中心主任马文广并没有接受采访,李浩作为发言人表态。
事件的起因是赵常玲被曝回国并在老家办理了二代身份证,而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才能办理居民身份证。对此李浩表示:“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你在其他国家获得国籍,就自动取消了中国国籍。我们也得到一些消息,说湖南正在给她办理身份证,还有户籍手续,我们正在积极与他们沟通,了解情况。”湖南体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赵常玲要恢复中国国籍需要先退出哈萨克斯坦国籍,她将到北京的哈萨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馆办理手续。
对于到时中国举协是否允许她注册并参加全运会,李浩强调:“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湖南那边是希望让她回国的,但是前提是她要恢复中国国籍,只有这个前提完成以后才能研究和考虑其他的问题。一旦赵常玲的国籍恢复了,我们肯定会按照现有的章程和政策来进行相应的工作。”
禁赛不影响里约奥运会 赵常玲能否如愿参加全运会以及今后的国内比赛还不明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19岁的她在未来4年内都无法参加国际举重比赛。
根据国际举重联合会的规定,第二次更改国籍的举重运动员在4年内不能参加由国际举联主办的相关赛事。不过实际的禁赛时间是3年,4年后的里约奥运会的大门仍然向赵常玲敞开。 中国女举的奥运门票竞争激烈,湖南队教练贺益成认为,赵常玲已经在伦敦奥运会以及之前的世锦赛、亚运会上体验过国际比赛的感觉,未来几年不参加国际赛事不会影响她争夺奥运门票。
曾担任赵常玲教练的周继红透露,赵常玲最近有点烦,19岁的她没想到回国一事引发了这么大的关注,“现在她只想安静地把一些手续办理完,不愿意被媒体过多打扰。”周继红说,“以后她回来的话,谁来训练她,也要看领导的安排。”
哈队仍未兑现奥运奖励 举摔柔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媒体展示了当时湖南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向体育总局递交的《关于我省姚美丽等3名运动员拟定与哈萨克斯坦进行交流的申请》,以及哈萨克斯坦举重协会发来的一封邀请函。在这封邀请函中,受到邀请的3名运动员是赵常玲、姚美丽和邓建英,具体转会时间标明是2007年5月20日到2012年9月15日,此外邀请函还标明了所有转会运动员的衣食住行都是由哈方负责。最终双方协议交流赵常玲和姚美丽两人。
央视昨天公开了湖南省举重中心和哈萨克斯坦体育协会于2007年签订的关于赵常玲和姚美丽的转会合同,合同中的一个关键部分是两人的“转会费”:“2.5万美金每人,共5万美金。如果运动员在2012年奥运会获取金牌,增加5万美金每人,银牌则4万美金每人,铜牌3万美金每人,在奥运会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了运动员在伦敦奥运会上代表哈萨克斯坦夺得奖牌的奖励数额,金牌将获得25万美金,外加一套房子和一辆车;银牌将获得10万美金,外加一套房子和一辆车;铜牌将获得7.5万美金,外加一套房子和一辆车。据了解,哈队承诺的奥运奖励目前还未兑现。
根据协议,赵常玲本应在协议的截止日期后回到中国,对此李浩说:“关键要看湖南那边当时跟哈萨克斯坦是怎么签订的协议。”至于该协议中涉及的另一名原湖南举重队的队员姚美丽(伦敦奥运会63公斤级冠军马内扎),由于年近30且已与哈队内一队员相恋,因此回国的意愿并不强烈。
综合本报记者郑楠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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