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训练馆外的孙杨 拍得拍不得
那么,记者在训练馆外拍摄孙杨的照片,到底有没有侵犯他的肖像权呢?
肖像权是指肖像主体对自己肖像的支配与控制权。孙杨是公众人物,他的知名度远超常人,法律规定,与隐私权一样,公众人物的肖像权边界相对要窄一些。一般认为,公众人物在非公共活动,但又属于非私人区域被拍摄的照片,不侵犯肖像权。
如果记者是跟踪到孙杨的宿舍进行拍摄,又没有经过孙杨的允许,那就属于偷拍,与狗仔队无异。2011年,TVB小生黄宗泽在家中被狗仔队偷拍到与女友胡杏儿亲热,照片被杂志曝光,最终那两家杂志被判定违规侵权。然而,记者在体育馆外的道路上拍摄孙杨,属于街拍和抓拍。新闻摄影是出于一种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的工作,因此只要照片是用于正常的新闻报道,通常不构成侵权。当然,记者应该尊重被拍摄对象,这也是新闻道德的一部分。 特约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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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ha_Cindy周欣(新华社体育记者):浙江队人员证实:孙杨上午昆明训练后在去餐厅途中,突然冲出来两个人对着孙杨使劲拍,被喊停后不理仍然猛按快门,其他工作人员上前删除照片,孙杨没有爆粗口也从不骂人。游泳队规定,媒体如需采访和拍照须经申请和同意,运动员有拒绝的权利。保护爱惜孙杨,应从媒体做起。
@吕煒LyuWei(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吕炜):看到@孙杨 精神抖擞地在云南海埂训练的样子,感到高兴。……不过陪你在路上走的那个胖个子工作人员,在维护秩序时,有点“粗鲁”,照片不骗人,请这位仁兄注意行事动作,以礼待人。祝一切顺利,好好学习,训练有成!
@向日葵不开的夏:……虽然你是记者有采访拍照的权利,但孙杨也有拒绝采访拍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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