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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涛转会,上海申花和上海申鑫两家俱乐部纠缠不清,不甘心放人的申花方面强调,申鑫俱乐部和于涛本人必须支付违约金。而申鑫方面根本不想拿这笔钱,最后逼得于涛想出了一个奇招——赴上海市足协办理业余球员注册手续。职业球员变身业余球员,为的是能踢职业联赛,“于涛转会案”由此成了中国足坛的笑话。
于涛注册“业余球员”获得了上海市足协的认可,于涛此举的用意非常明显,那就是在与申花俱乐部合同期满后,明确自己的“自由”身份,证明自己目前并未与任何俱乐部签订新合同,从而避免在转会过程中违规。
在于涛办理注册手续后不久,申花俱乐部便致电中国足协相关部门,认为在于涛转会纠纷尚未有结果前,不应认定于涛业余球员身份。但事实上,现行球员身份认定规则规定,业余球员的注册只需到所在地会员协会办理,无需到中国足协落实。而足协收到的备案合同显示,于涛与申花俱乐部的合同已于去年12月31日截止。
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于涛如果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申花俱乐部提出续约申请未得到答复,就可以自己联系球队自由转会,只要于涛提供在此期间向申花俱乐部提出续约但没有得到答复的证据即可。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按照足协的规定,优先续约权是在联赛结束30天内有效,30天后于涛可以向上海市足协报备申请变成业余球员,在与申花俱乐部合同期结束后自动变成业余球员。变成业余球员后,于涛可以自由加盟其他职业俱乐部。虽然足协的规定中有对业余球员转会职业俱乐部时原俱乐部有优先续约权的条款,但仅限于业余球员第一次转会职业俱乐部,而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一份合同时,于涛已完成了这一步骤。目前来看,于涛转会申鑫队已不在申花俱乐部的控制范围内。
针对申花方面提出的优先续约权问题,主管联赛的中国足协副主席于洪臣表示,优先续约权有一个适用范围,“在联赛结束30天内,优先续约权是有效的。 30天之后,球员变成自由球员。于涛此前向申花俱乐部表达了续约的意愿,但被拖延,如今联赛结束早已超过30天,过了优先续约权的期限,所以足协认为,于涛转会是有法律效力的。” □本报记者/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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