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被终身“禁足”
在这份处罚名单中,针对个人的处罚分为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和5年内禁止从事足球活动两个层级,其中33人终身“禁足”,25人被“禁足”5年。
在终身“禁足”的33人中,分为4个群体,分别是足协官员、裁判员、企业员工以及球员和俱乐部员工。
足协官员中,除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谢亚龙和南勇,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3位前足协领导外,还有原国足领队蔚少辉,原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李冬生、范广鸣等。被处罚的裁判有原国际裁判陆俊、周伟新、黄俊杰、万大雪4人。企业员工为原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和原福特宝公司总经理邵文忠。球员和俱乐部员工中,有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总裁杜允琪、队长杜斌、队员梁明等。
被“禁足”5年的25人中,有原泰达俱乐部张义峰,原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楼世芳,原中超公司官员杨峰、张祖建,原四川冠城俱乐部主教练徐弘等,这意味着已受聘为大连阿尔滨主教练的徐弘将无法履职。
申花冠军头衔被夺
受到处罚的俱乐部共有12家,8家违反了《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中的“不正当交易”条款,其中天津泰达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上海国际的比赛中买球,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上海申花因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陕西国力的比赛中操纵比赛夺冠,被罚款100万元、扣6分;吉林延边因在2006年6月中甲第11轮对广药的比赛中故意输球,被罚款50万元、扣3分。在被罚款扣分的同时,上述3家俱乐部均被要求退回比赛奖项,这意味着上海申花的末代甲A冠军头衔将被剥夺。
余下的4家俱乐部违反了“贿赂”条款,其中山东鲁能被罚款100万元,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河南建业均被罚款50万元。
对于天津泰达、上海申花以及吉林延边3家俱乐部来说,分别扣6分和3分,将对各自球队新赛季的前途产生很大影响。
足协加大反腐力度
在公布处罚结果后,中国足协随后又发表公告,提出了3项反腐措施,表达足协内部清除中国足坛腐败的决心。
3项反腐措施如下:一、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反腐倡廉、净化赛场风气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扶正固本,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假赌黑”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用制度巩固反腐倡廉的成果,用机制实现反腐倡廉的常抓不懈;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的舆论监督,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反赌长效机制,保持对足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处罚结果的公布只是足坛反赌扫黑的阶段性成果,未来中国足球能否顺利发展也不能仅依靠足协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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