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该不该吃到红牌?记者采访了曾经执法中超的国家级裁判胡健弘。他认为,从规则的角度说,主裁判对纳尼出示红牌是有依据的。“不过,如果是从比赛的精彩角度考虑,也许给一张黄牌更为合情”。
从规则上看,国际足联有对红牌清楚的认定。以下七种情况属于必须出示红牌的行为,分别是:1、严重犯规;2、暴力行为;3、向其他人吐唾沫或者报复行为;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入球或明显的入球得分机会;5、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己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入球得分机会;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或动作;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黄牌。
纳尼的犯规并不属于以上七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毕竟纳尼的犯规从主观意愿上看并非故意,而且也未造成阿韦罗阿严重受伤。
“不过,国际足联对红牌的界定还有一条补充说明:‘当值主裁可以根据以下动作做出判断,例如踢踏、踹人、斗殴或者有使他人受伤的倾向。’”胡健弘说。纳尼的犯规属于这补充说明中的踢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蹬踏。
从慢镜头看,纳尼的眼睛一直盯着空中来球,似乎没有看到皇马球员的靠近。但是纳尼伸腿之后并未完全收脚,正如同滑铲一样,犯规动作的后续动作也是裁判的主要考量依据。纳尼在和阿韦罗阿接触之后不是下意识地收脚而是加力蹬了出去,裁判近在咫尺,应该非常清楚地目睹了全过程。
“综上所述,主裁对纳尼出示红牌并非毫无依据,因为纳尼的动作在规则解读中确实有被判处红牌的可能。”胡健弘说,“不过,这个判罚却不太合乎情理,纳尼主观意愿并不想犯规,且之前没有其他犯规动作作为铺垫,曼联一旦少一人作战也将遭遇巨大困难。从这个角度上看,裁判似乎给一张黄牌更合乎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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