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东亚运动会各参赛国家或地区的射击队了解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射击项目的比赛枪弹管理规定并顺利参加比赛,保证比赛枪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国际射击运动联合会的规则、规章中的有关规定,组委会特为各参赛队提供以下比赛枪弹管理指南和说明:
一、信息提供
组委会设有专门的比赛枪弹管理团队并有专人负责联系各参赛国家或地区的代表团,拟提前将《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 发送至各参赛队。参赛队要按照《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中的各个栏目认真、准确地填写,并按表格规定内的规定时间,以邮寄、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反馈给组委会。
1.组委会的枪弹管理团队将有专人在参赛队抵达的口岸协助办理比赛枪弹的出入境通关手续。
2.各参赛国家(或地区)要认真填写《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为了避免发生识别错误,报名注册中所有的表格必须是打印格式,不接受手写格式的表格。
3.表格说明:
表格用于统计各参赛队所有运动员的枪弹信息的汇总,抵达口岸后交给边检办理入境手续。
二、枪弹入境
1.为了方便办理枪弹的出入境手续,我们建议参赛队使用北京机场作为抵达中国的入境口岸。
2.如果因地域、航班等其他原因,参赛队需要在中国其他口岸入境再转机(或转火车、汽车)前来天津的,请在《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中注明并提前通知组委会,以便协助各参赛队在入境时办理枪弹入境的通关手续和接待工作。
在《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的表格中“抵达口岸/城市”的第一栏,指的是(应该填写)参赛队抵达中国的口岸/城市。
3.参赛队的枪弹如果是分多次或多批入境的,请在表格中注明分批入境的日期、口岸/城市和航班。
入境的参赛队抵达天津机场后,需自行到行李提取处(或者大件行李提取处)将随机托运的比赛枪弹及行李提出(机场免费提供行李推车)。乘坐火车入境的参赛队也将自行在车站提取托运的枪弹。如果出现枪弹、行李提取不到或损坏等情况,参赛队(运动员)应立即联系机场或车站的接待人员,由机场或车站接待部门协调机场或车站安保部门、航空公司或铁路公司进行查询处理。
(一) 枪弹查验
1.各参赛队入境后须主动将携带的比赛枪弹数量及相关情况向入境口岸(机场或火车站)的边检、海关部门申报。
2乘坐航班或火车入境的参赛队提取枪弹及行李后,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的工作人员会引导参赛队到机场或车站的枪弹检查处接受边检、海关等部门查验,随后前往比赛场地办理枪弹入库的相关手续。
3.乘坐航班或火车抵达中国其他城市入境的参赛队提取枪弹及行李后,组委会管理比赛枪弹团队的工作人员会引导参赛队到机场或车站的枪弹检查处接受边检、海关等部门查验。查验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协助参赛队办理前往天津的枪弹携运相关手续。
4.参赛队携带的枪弹经过查验后,口岸边检站及海关会开具《枪弹携运许可证》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文件。所有这些文件的正本将由参赛队自行保管。在中国其它城市入境的参赛队,将凭这些文件继续携带枪弹转机或转车前往天津。
5.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参赛队携带的比赛用枪弹的品牌、型号、系列号码、数量等应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中信息一致。如参赛队(运动员)申报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并尽快反馈给组委会。如没有及时反馈变更信息,导致枪弹的申报信息与实际携带入境的信息不符,入境口岸边检及海关部门将有权拒绝信息不符的枪弹入境,因此而造成比赛延误的责任由携带枪弹的参赛队自行负责。
(二) 枪弹交接运输
1.抵达天津的参赛队携带的比赛枪弹经机场或车站边检、海关部门查验完毕后,将由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接受并负责运送到比赛场馆,团队会向参赛队发放《枪弹交接凭证》,随后参赛队即可乘坐组委会大巴前往下榻宾馆。
2.在中国其他城市入境的参赛队携带的枪弹经转机(转车)抵达天津后,也将由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接收并负责运送到比赛场馆,并向参赛队发放《枪弹交接凭证》后,参赛队(运动员)即可乘坐组委会大巴前往下榻宾馆。
3.所有抵达天津的比赛枪弹,都将由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负责运输。参赛队不得自行携带枪弹离开机场(火车站),不得携带枪弹进入市区或者入住下榻大会指定以外的其他酒店宾馆。
三、场馆内的枪弹管理
(一)办理枪支(子弹)存取手续
1.抵达大会的第二天,参赛队(运动员)即可凭本人的东亚运动会身份注册卡和《枪弹交接凭证》到比赛场馆的枪弹库办理枪支(子弹)领用手续。运动员、随队官员在比赛期间凭本人的东亚运动会身份注册卡领用自己及本队的枪弹。
2.组委会在射击比赛场馆的子弹库内为各参赛队提供有专用子弹存放柜。领取子弹人员由各赛队自行确定,子弹专用柜的钥匙由各参赛队自行管理。
(二)枪弹存取
1.领取枪支时,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凭本人的东亚运动会身份注册卡进入枪支库领取枪支。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只能领取本队的枪支。
2.领取子弹时,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凭本人的东亚运动会身份注册卡进入子弹库领取子弹。运动员和随队官员只能领取本队的子弹,并在组委会为各参赛队准备的《子弹登记薄》上准确填写领取子弹的数量并签字。
3.训练或者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应立即将枪支及剩余的子弹交还到枪弹库存放。
(三)枪弹使用要求
1.各参赛队只能在训练及比赛场馆开放的时间内领取枪弹,并到指定的场馆进行训练和比赛。
2.运动员及随队官员领取枪弹后,要按照规定路线进出训练和比赛场馆,不得携带枪弹离开训练和比赛场馆及运动员休息区。运动员在场馆和休息区时,枪弹由本人自行看管。禁止运动员在非练习区举枪练习。
3.运动员及随队官员在训练、比赛期间,应认真履行对枪弹的管理责任。如发生枪弹丢失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组委会枪弹管理团队报告并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安保部门进行查找。
4.严禁将剩余子弹带回下榻宾馆、遗弃或转送他人。
(四)枪支的检查
赛前,各参赛队(运动员)要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比赛枪支的检查。
四、枪弹出境
比赛结束后,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携带全部比赛枪支及剩余的子弹离境返国。
(一) 枪弹的清点、装箱
组委会将有专门联络人负责联系各参赛队,确认各参赛队(运动员)携带枪弹离境的准确信息。在离境前一日,各参赛队(运动员)必须到枪弹库清点本队的枪弹并整理装箱,交给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确认封存。
(二) 枪弹领取
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将负责把各参赛队离境的所有枪弹送到机场(或车站)。离境的参赛队(运动员)须凭《枪弹交接凭证》在航班起飞(或火车开车)时间前4个小时到达机场(或车站),在枪弹检查处与组委会比赛枪弹管理团队办理枪弹交接手续,领回本队的枪弹并交回《枪弹交接凭证》。
(三) 出境检验
1.离境的参赛队(运动员)领回自己的枪弹后,凭入境时口岸边检站及海关开具的《枪弹携运许可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在组委会枪弹管理团队的工作人员引导下通过中国边检、海关等部门查验,查验后再办理枪弹的托运和登机(或上车)的手续。
2.要转机(或转车)离开天津前往中国其他城市出境的参赛队(运动员),则需要凭入境时口岸边检站及海关开具《枪弹携运许可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在出境口岸接受边检、海关部门查验后,再办理枪弹的托运和登机(或上车)的手续离境返国。
五、其他管理说明
(一)组委会为参赛队提供的比赛枪弹管理及服务时限
组委会为射击项目的运动队(运动员)使用枪弹提供的管理及服务时间为:2013年10月4日 0时至2013年 10月 11日24 时
(二)比赛(训练)用弹的提供
1.在比赛、训练期间,组委会将提供少量的子弹,供有特殊情况的参赛队(运动员)使用,提供子弹数量有限度,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组委会所提供的子弹不在当日训练、比赛中使用的,或者提供的子弹经训练、比赛使用后剩余的,必须存放在场馆的子弹库内,不得带离比赛场馆。严禁将组委会提供的未消耗完的子弹携离出境。
(三)比赛枪弹货运事宜
组委会建议参赛队尽量随机(随车)携带比赛用枪弹抵达和离开天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托运的参赛队应提前通知组委会枪弹管理团队,并将枪弹信息反馈在《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枪支弹药登记表》中。
(四)携带枪支入境其他国家(地区)转机的要求
参赛队(运动员)如需携带比赛枪弹从天津(或中国其他城市)出境到其他国家(地区)转机返国时,如必须取得转机(转车)其他国家或地区枪支(子弹)入境许可批准文件的,由参赛队自行提前办理,以保证参赛队携带比赛用枪弹顺利返回自己国家或地区。
(五)临时借用比赛用枪的要求
参赛队(运动员)必须自己携带比赛用的枪支参加比赛,组委会不提供比赛枪支借用服务。
六、联系方式
组委会枪弹管理团队办公室地点(邮件通信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天津体育学院南教学楼
联系人:庞超(86)13302165702、张磊(86)18202298459
电话:86 022-23934338
传真:86 022-23934338
电邮:firearmea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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