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回顾:在上一期的规则大讲堂中解释了NBA的球队体系,解释了工资帽、奢侈税和劳资协议的概念,解释了为什么会有停摆的产生。简单描述了球队总薪水和薪水空间的计算方法,并且说明了如果超出奢侈税的话,会受到什么样的经济惩罚和其他限制。详见(NBA规则大讲堂第一期:什么是工资帽以及奢侈税)
本期内容概括:球队的薪水是否有最低限制?球员的薪水是否有最高和最低限制?二者是如何计算的?如果球队超出了工资帽,还有什么方法来签约球员吗?还能否留下本队的自由球员?什么是伯德条款和早伯德条款?什么是中产特例和伤病特例?他们的金额和年限都有什么限制?特例是如何计算到工资帽以内的呢?
一, 球队最低薪水
上一期我们讨论到了工资帽和奢侈税,这两个都是与球队工资总额的上限有关的数据,那么对于NBA球队来说,球队的最低工资有什么限制吗?答案是有的,不过这个与工资帽的计算方式稍有一些不同。
球队最低薪水指的是实际支付的薪水,比如说被特赦的球员,他们的薪水不计算入工资帽,但是因为球队必须全额支付他们的工资,所以算到最低薪水中。还有中途被交易的球员,在计算工资帽的时候他们的工资统一算到新东家,但在计算最低薪水的时候,按照他们实际得到的情况来计算。
在2011年之前的劳资协议中,最低薪水相对来说较少,但是在新劳资协议中为了让球队的实力更加均衡,所以提高了球队最低薪水的上限。从2013-14赛季开始,最低薪水上升到了工资帽的90%,本赛季也就是5281.1万美元。如果达不到这个数字,那么中间的差额就将分配给球队现有的球员。
这条规则可以解释一些看似荒唐的交易,比如说爵士今年从勇士得到了比德林斯、拉什和杰弗森,这三个垃圾合同总额达到了2400万美元,这就是因为爵士必须达到最低薪水的要求,但是他们又想在明年夏天拥有工资空间,签约自由球员的话不一定都是一年合同,所以他们拿下了这三个到期合同来充数。类似的情况还有费城76人吃下了火箭的罗伊斯-怀特,他们现在还需要800万美元来填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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