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8年加拿大卡尔加里冬奥会上,只有一个项目花样滑冰是需要裁判打分的,不过在索契冬奥会上,秒表已经不足以决定一个运动员的成绩如何,需要裁判打分的项目已经达到了17个项目,在总共98枚金牌中共有51枚需要靠裁判们的个人判断做出决定。
索契冬奥会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冬奥会,新增加12个小项,其中就有7个需要裁判打分。可是在冬奥会上,裁判没有报酬。国际奥委会和组委会负责裁判们的往来路费与食宿,裁判每天也有不到100美元的补助,但仅此而已。事实上,大部分裁判都不是专职的,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利用个人休假时间来到冬奥会上执法。这意味着冬奥会期间他们的收入会减少。例如,自由式滑雪的裁判比尔·迈克尼斯,他是美国科罗拉多州博尔得市一家药店经理。
已有35年执法经历的查里·希尔曾给自己算了一下,去年他有110天在执法花样滑冰的比赛。他是加利福尼亚州兰乔米拉日一家医药公司的部门助理,近些年他把自己所有的假期都用来参与花样滑冰的执法工作了,甚至还得请假去参加比赛,个人收入的损失还是不小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裁判的地方自然也少不了争议。例如在单板滑雪男子U型场地的小组赛中,张义威的第二次试滑表现不错,但一名日本裁判给出83分,拉低平均分数,结果张义威获得89.75分列小组第四位,未能直接晋级决赛。这个评分引起了中国观众的不满,但事实上并不是只有日本裁判的评分最低,另外一名瑞典的裁判也给出了83分,只是由于要去掉一个最低分,因此瑞典裁判的分数未计算在内。但无论如何,比赛已结束,结果无法更改。
在索契冬奥会的赛场上,来自中国的裁判只出现在花样滑冰赛场上。王玉民参加了团体赛和双人滑的执法,张天一则是冰舞的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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