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治力
当然邓肯显然没有科比说的那种野心超越乔丹,但从1998年后乔丹时代开始,联盟最有统治力的球员实际上只有两个人,很显然不是科比和詹姆斯,应该叫做邓肯和奥尼尔。所谓统治力自然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但说到连绵不绝和不可战胜,那么似乎在巅峰时期,邓肯和奥尼尔最大的敌人,就是彼此。你可以拿出科比81分或者诸多比赛来说事儿,但那只是伟大的具有统治力的比赛,而不是统治力本身的特质。随便一说2008年和2010年总决赛,还在巅峰期的科比被托尼-阿伦搞得灰头土脸;如果说2007年总决赛鲍文让詹姆斯找不到北,是因为老北京不在巅峰(其实已经算是)的话,那么2011年总决赛詹皇畏手畏脚,一遇见希伯特就发挥失常自然也算是有瑕疵和天敌的。可名宿们表扬邓肯的伟大,正是因为他可怕的稳定,日复一日。统治力必须是能够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的东西,绝非一声炮仗听完就作罢了,那一定是不绝于耳生生不息。
所以过去这么多来,真正伟大的谈得上统治力的,只有奥尼尔和邓肯。我们应该如何评价老邓和奥胖呢?作为湖人和马刺夺冠的功勋人物霍里似乎比任何人都有发言权——“很难,这就像苹果派和蓝莓派一样难以区分。邓肯很全面,能自己带球进攻,能在任何位置投篮,沙克则爆发力极强。其实他们两个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区别的,都很伟大且具有统治力。非要说不同,那就看你是喜欢大家伙还是实在的家伙吧。”
但实际上区别还是有的。我们往往愿意将邓肯评价成“NBA历史上最伟大的大前锋”,但将其说成“NBA最具统治力的中锋之一”似乎也不为过。实际上石佛的技术、打法、站位、投篮点、策应还有威慑力都是典型的中锋。相比之下,奥尼尔则将自己准确地定位在了中锋位置上,并且成为了NBA历史上最伟大的中锋之一。其实如果论破坏力的话,奥尼尔是第一,如果不是因为奥尼尔喜欢偷奸耍滑偷懒,他要是有邓肯70%甚至一半那么努力的话,后乔丹时代的最伟大,应该不会花落别家。当然这都是后话,奥胖和石佛毫无疑问是“后乔丹时代”最具代表性的人物,特别是从1999年到2007年,他们所在的球队都闯进了总决赛,其中7次拿走了奖杯。在一个内线日渐衰落的时代,邓肯和奥尼尔一直在维护着尊严和荣耀。曾几何时那两个人还被“安排”在一起分享了全明星赛MVP,不过娱乐归娱乐,两个人倒是刺刀见红得拼杀了好几年。
但奥尼尔最终还是先老去了,他越发臃肿的身材和挥霍天赋,让他最终提前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37岁的邓肯却老夫聊发少年狂,在本赛季依然碾压各路豪强。也许在某个夜晚石佛依然会“打不起精神”地拿下几分几个篮板,但是马刺却依然在赢球。实际上邓肯在2003年完成了他对统治力的复辟,稳定得甚至不给人留有余地。马刺的风格一如既往地沉稳老辣,即便是在2006年输给了小牛队,他们的风格也没有因此改变,为什么?因为他们有邓肯,所以他们不需要盲目地去自由市场搜刮球员,不需要盲目地跟随联盟打什么小球,更没有必要去构想球队的重组。邓肯让马刺每年都具备了夺冠的实力,除非他受伤,就像是2000年一样,马刺在第一轮便打道回府了。
奥尼尔和邓肯赋予了统治力两种不同的解释:奥尼尔的统治力在于力拔山兮气盖世,所到之处一片狼藉,杀伐由我;而邓肯则将伟大从个人能力逐渐融入到了体系中,如果说前十年马刺是凭借邓肯听惊雷,那么后几年邓肯给这支球队带来的良性循环和气质收到了回报。他将统治力转化成了各种能量分散到了马刺每个角落,落在马刺队每个人的心里,直至叶落生根,花开富贵。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