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转会案后续
据新华社电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日前对刘健转会纠纷案作出终局裁决。青岛中能集团新闻发言人黄建表示,此仲裁结果“不负责任”和“无法接受”,中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黄建说,刘健与俱乐部于2013年10月28日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按照《司法鉴定意见》,2013年10月28日《工作合同》后四页“刘健”签字与样本上的“刘健”签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而这份合同最后一页有签约时间“2013年10月28日”,说明双方在当日确实签订过合同。
黄建认为,双方已有2012年1月签订到2014年1月的《工作合同》,既然再次签订合同,该合同工作期限应当长于2012年1月工作合同期限。按照中超《工作合同》要求以及转会有关规定,球员合同期限一般3-5年,最短不低于一年,因此2013年10月28日的《工作合同》应当至少到2014年赛季结束。此外,中能连续两年按照2012年1月签订的合同向刘健超额支付了工资,并交纳了劳动保险,甚至从保护刘健的角度代其缴纳了200多万元的税款。
此外,青岛中能对足协仲裁委收下补充鉴定申请,但不鉴定而直接作出裁决以及笔迹鉴定委托程序合法性等提出质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