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6日体育专电(记者李丽、岳东兴)对于中超俱乐部重庆力帆转让被足协叫停以及足协严格联赛准入制度一事,张士忠律师表示,应该按规定办事,遵守转让和准入的规定。为保证联赛健康运营,他还建议针对过高转会费和薪水出台平衡措施,保障中小俱乐部利益。
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张士忠对记者表示,既然足协对职业俱乐部转让、对联赛注册条件有明确规定,那就应该严格执行。“否则就没有规矩了,也失去了公信力。以后大家就都可以不遵守规定。”
但在中国足协审核转让手续之前,重庆力帆在工商部门已经完成转让,俱乐部也更名为重庆昌盛足球俱乐部。对于目前这个复杂的局面,张士忠解释说,如果力帆作为一家公司要转让,只要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可以,足协当然无权干涉;但作为参加联赛的足球俱乐部,经审核如果转让不符合足协规定,足协将不给予办理进入职业联赛的有关手续。
目前,由于足协未批准转让手续,力帆新东家正在和俱乐部解除收购协议,将全部股权再转回给力帆原东家。至于股权转回后力帆是否还有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张士忠认为,如果力帆此前提交过相关的材料并且符合规定,那么应该可以。
足协15日在官网公示了中超中甲俱乐部工资奖金确认表,而重庆力帆榜上有名。这是去年底足协为严格联赛准入做出的新规定,要求各级联赛俱乐部需上报已支付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的证明,也是俱乐部获得联赛资格的重要文件。
对于不少俱乐部存在的不同欠薪情况,以及此次力帆转让的一波三折,张士忠认为,这说明还是有不少中小俱乐部资金困难。对此他觉得,健康运营是生存、发展的保证,俱乐部需要实现自身造血。
针对目前联赛尤其是一些中超豪门动辄一掷亿金的情况,他认为这抬升了整个中超的生存成本,应对转会费、薪酬过高设立合理、可行的制度,“否则中、小俱乐部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当然平衡的制度设计是关键。适者生存符合一般商业规则,但要整体发展职业足球,更需要众者参与,一家或几家靠资金独大,其他俱乐部难免望而却步,公平竞争才是真正的市场。”
张士忠同时指出,联赛广大中小俱乐部面临生存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俱乐部出资人或投资人主营业务效益欠佳,再投入的资金不足是主要原因;再有,俱乐部的投入与收益失衡;还有,政府支持、扶持力度有待加强。同时,现有俱乐部资金来源缺乏多元化,合作主体因条件问题不易寻求或嫁接;俱乐部作为赛事主体“股东”地位、权益体现不够充分、合理等。
“建立有效、合理的法律和行规是根本,需要营造造血机能的环境及与其配套的制度、措施保障,调动社会力量及资本投入的积极性,”他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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