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的司法解释:“黑哨”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评论
关于 新的司法解释:“黑哨”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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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共 11 条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03 16:41:45.0 IP地址: 61.179.125.★
相信这个司法解释对于今后法院判案、对于类似的情况发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2-03 09:19:16.0 IP地址: 202.102.142.★
龚被判了十年,真就有那么几个裁判该是死刑!你以为再不出现在赛场上就没事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秋后算帐的时候到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2 10:57:22.0 IP地址: 61.180.64.★
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立法解释没有朔及力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2 09:52:13.0 IP地址: 211.152.107.★
收礼的叛刑,送礼的就没事吗?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22:36:40.0 IP地址: 202.102.142.★
枪毙!当归枪毙。。。。
网友:mm 发表时间: 2003-01-01 20:35:17.0 IP地址: 211.159.152.★
根据刑法基本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8:21:11.0 IP地址: 202.108.197.★
引进新加坡的"笞刑",鞭死这些"人渣流氓",让它们受刑之后,终生残废不能人道,再也不能耍流氓.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8:19:08.0 IP地址: 61.186.15.★
尽是拿这些小人物开刀,真是小儿科,悲哀!!!!
网友:bmw 发表时间: 2003-01-01 16:16:51.0 IP地址: 218.86.213.★
我在也没看中国的假A了。
网友:民众 发表时间: 2003-01-01 14:17:00.0 IP地址: 211.101.209.★
不管是黑哨,还是贪官,不管是平民,还是权贵,只要是够上死罪,一律应判死刑。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3-01-01 12:18:22.0 IP地址: 218.106.212.★
司法机关对“黑哨”要严惩不怠。绝不姑息。这个司法解释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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