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咏)据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阎世铎透露,针对广州吉利俱乐部状告中国足协名誉侵权一事,中国足协已经于2001年12月24日向受理此案的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呈送了管辖异议书。这是中国足协对吉利状告的反击。 阎世铎说:“广州吉利受处罚一事,实际上属于中国足协行政管理范围之内,这是中国足协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有关章程对行业内部实行的管理,不存在侵权问题。而1998年高法的一项司法解释对此有明文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其管理人员进行的处罚,当事人不得以名誉侵权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我们认为吉利状告足协的官司属于这类情况。尽管现在司法程序已经启动,但中国足协认为这起官司应该终止。” 阎世铎同时认为,浙江绿城俱乐部揭露出来的裁判员收钱和个别俱乐部行贿问题,已经涉及到法律的范围,理应由法院进行审理。那么,在绿城揭发这件事情上,究竟是由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的绿城俱乐部直接向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起诉,还是将有关材料交给中国足协,再由中国足协据此向法院提出起诉,这对足协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经过与有关方面的讨论研究,足协会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