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子健)昨天国内一家专业体育报刊报道称,有人举报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在男篮联赛期间贿赂裁判。对此,东方篮球俱乐部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侯杰律师发表声明,表示从未贿赂裁判。
声明指出,“张骅伟曾任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负责人,涉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学员学费不入账,占为己有,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已决定正式立案。此案正在侦察中。”
张骅伟以向媒体抖猛料的方式,举报东方篮球俱乐部以10万元贿赂裁判。对此,律师严正声明:“东方篮球俱乐部从来没有贿赂裁判。对于张骅伟的诽谤行为,东方篮球俱乐部已决定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