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前“中国足协副主席”、前广州市荣誉市民刘盈福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仔”陈小强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6月5日向桂林中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盈福、陈小强犯诈骗罪,法院于同日立案。同年10月8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又以补充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盈福、陈小强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补充起诉。10月23日桂林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1985年至1994年间,刘盈福与陈小强涉嫌诈骗9300万元。
(南方)
(天府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