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下发新《纪律处罚办法》严惩假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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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6日09:44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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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专电 昨天中国足协向各俱乐部下发了2003赛季的《纪律处罚办法》,在新处罚章程中,足协加强了对于球员、教练员赌博、贿赂、欺诈行为处罚的注解,说明去年对中国足球的反黑斗争使中国足协意识到了以前在这方面管理中的漏洞。
这份新处罚办法,基础还是来自于2000赛季出台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在2001年1月1日开始实行,2002年12月29日经过修订。这次足协再次出台处罚办法,就是根据目前中国足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规。在此前,阎世铎曾在公开讲话中指出,一再要求队员教练员以及俱乐部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但仍有人一意孤行,等到司法介入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有多么严重。从2001年末开始的假球风波,到2002年球员大量涉及赌球的传闻都严重损害了中国足球的形象及其发展,在2003这个竞争更加激烈的赛季,中国足协必须出台新法规防微杜渐。
这次的处罚办法,在第二章第五节关于球员、教练员受贿等行为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且逐项明确处罚。另外,第28节对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罚以及第三章处罚的决定和执行都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些都是足协纪律委员经过多方讨论指定出来的。
中国足协对这份处罚办法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能在某种程度上能把已经歪曲的联赛风气有所扭转。(朱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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