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一案牵动万人心,当他痛哭流涕为自己所犯的“通奸”罪而忏悔之时,他的律师们已忙作一团,为如何把这位富有的体育明星从“强奸”罪名中拯救出来而争论不休。此案同时也引起了美国司法界的关注,几天来,各路高手分别以控方和辩方的身份在各种媒体上进行了激烈辩论。无论如何,现在该是一代NBA最具名气的“好孩子”科比·布莱恩特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埋单的时候了。
案发现场:是否使用暴力?
到目前为止,控方仍未能对科比一案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虽然控方检察官口口声声称手中有足够的证据给科比定罪,但证据究竟是什么东西,至今仍未揭晓。控方也许是准备留到最后时刻拿出杀手锏。舆论猜测,科比此前曾经一口咬定“未有任何事情发生,因为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但后来却承认“通奸”,这就证明了人们的普遍看法:警方已掌握了实打实的证据——科比的精液。
但支持科比一方的法律界人士却认为,仅凭精液极难给科比定罪,因为控方在掌握人证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没有目击者。美国最负盛名的强奸案辩护律师布莱克(他曾在1991年成功帮助肯尼迪家族的威廉姆·肯尼迪·史密斯摆脱强奸指控)在对科比案分析时指出:现在得出结论为时尚早,因为还没有证据证实,科比是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孩发生性关系的。他说:“警方是否得到了任何暴力侵害的证据,比如擦伤、撕破的裙子或乳罩等,都将成为本案的关键因素,也将成为证实女孩指控的主要物证。”罗亚拉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莱文森(前联邦政府检控官)指出:本案的关键点将是科比是否使用了暴力。
案发时间:为何午夜进房?
据警方掌握的饭店录像监控系统显示,受害女孩是在晚上11点后走进科比房间的。律师努根特说:“午夜时分到某人的房间中干什么,也许不是为了工作吧!” 法学院教授莱文森称,被告方将把女孩在这个时间段进入科比房间当作本案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为这将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虽然在1992年的泰森强奸案中,案发地点也是在泰森住的宾馆房间中,但泰森与科比不可同日而语,泰森是公众眼中的野兽,而科比却是一个“清白的好孩子。”
不过警方却发表了相反的观点,他们称,晚上11点进入科比房间,并不能说明科比无罪。也许那个女孩仅仅是一个篮球迷,她走入科比房间是糊涂所致。与所有的追星族一样,她为自己的无知和幼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审判地点:是否易地举行?
根据科罗拉多州法律,如果强奸指控成立,科比将面临终生监禁,而并非是律师们所称的至少4年徒刑。科比虽然没有案底,但如果输了官司,好名声并不能足以让他逃脱极重的处罚。在美国司法程序中,陪审团的选择和组成对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一起令人关注的案件,控辩双方都是从决定审判地点和挑选陪审团开始进行“较量”的。科比一方的律师也未能免俗,他们也将在这个问题上与控方较劲。
一位来自丹佛的名律师马里特表示,在案发当地举行审判对于科比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小的镇,案发后尽管当局没有透露“受害人”的姓名,但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她是谁。由于那姑娘从小就居住在这里,与小镇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人们很容易会得出“大城市的坏男孩欺负乡下姑娘”的印象,如果这种印象深深植根于以当地居民为主的陪审团成员心目中,科比的下场可想而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科比本人也是不公平的。马里特认为,转移审判地点将是科比的首选,因为“他拥有好名声,没有犯罪记录和有一流的律师。”如果转到一个相对中立的地方进行审判,科比面临的困难或许相对小一些。
不过,科比的律师、丹佛辩护王马卡伊透露,到目前为止,他们尚没有将此案易地举行的打算。因为该州法律明确规定控方在强奸案审判中对被告方不得提出“逾界”问题,换句话说,被告拥有保护“隐私”的权利。这对于科比来说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不过该州法律也有不利之处,假如科比认罪被关进监狱后,必须得到同监狱友的证词:“他不再对社会造成危害”,才允许提前出狱。这意味着巨星布莱恩特将在狱中与一名“人渣”相处,这是科比不愿意看到的事实。作者:赵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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