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审评批准!12个新冠对症药上市!多地感染率公布:最高超60%!广州流行什么毒株?权威披露

原标题:快速审评批准!12个新冠对症药上市!多地感染率公布:最高超60%!广州流行什么毒株?权威披露

看看国内最新的疫情防控情况。

多地公布新冠感染率调查:最高超60%

据健康时报,近日,海南、浙江、四川等多地通过问卷调查公布了当地新冠感染数据,一些地方阳性感染率在60%以上。有些地方仍处于不断上升期,预计1月初达到感染高峰。

四川:实际感染率高于63.52%,日新增感染已处于回落阶段

海南:预计感染率已达50%,新增新冠感染人数处于高位波动期

12月30日,海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八十四场)在海口举行,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医疗救治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文秀通报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近日,海南省每日新增新冠感染人数处于高位波动期,全省预计感染率已达50%。三亚市、海口市整体上已过感染高峰。

浙江衢州:感染率约30%-35%,1月初达到第一波高峰

12月28日下午,衢州市举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衢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廖利军介绍,根据研判,衢州市将在12月底进入感染高峰期,1月初(元旦左右)达到第一波高峰,并进入高位平台期,可能在1月底(春节后一周)达到第二波高峰。会上介绍,参考市疾控中心微信问卷调查数据,衢州市目前总体感染率约占总人口的30%-35%。

浙江舟山:感染人数比例达到30%-40%

12月29日15时,浙江舟山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通过对全市核酸阳性检出率、社区哨点监测和重点人群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估算全市目前感染人数比例达到30%-40%,总感染人数接近40万人,预计于12月底进入疫情高位平台期,高峰期维持一周左右。

国家药监局批准,12个新冠感染对症药上市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通过快速审评通道,批准布洛芬混悬液等12个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上市。获批品种均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中推荐的常用对症治疗药物。以下是药物品种清单:

国内第三款新冠口服药获批上市

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消息称,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默沙东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莫诺拉韦胶囊(商品名称:利卓瑞/LAGEVRIO)进口注册。

国家药监局表示,本品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患者,例如伴有高龄、肥胖或超重、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活动性癌症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用药。

这是继辉瑞Paxlovid(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河南真实生物阿兹夫定之后,第三款在国内获批的新冠口服药。

国家药监局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工作,限期完成附条件的要求,及时提交后续研究结果。

莫诺拉韦(MK-4482、EIDD-2801)是一种口服形式的强效核糖核苷类似物,可抑制SARS-CoV-2(新冠病毒的致病因子)的复制,由默沙东和Ridgeback生物技术公司联合开发。

从作用机制来看,莫诺拉韦属于RNA聚合酶抑制剂,可与新冠病毒的RNA聚合酶结合,在新合成的RNA分子中引入错误的核苷酸,从而起到抑制或清除病毒的作用。

默沙东中国微信公众号称,截至2022年12月,默沙东已在全球供应超过900万疗程的莫诺拉韦,治疗了约270万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广州现在流行什么毒株?权威披露

据广州疾控昨日(30日)披露,2022年10-12月份,广州市疾控中心完成了848个本土病例的全基因组测序,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除了11月份测到34株外省输入BF.7亚分支外,其余814株均为BA.5.2亚分支,占比96%。12月至今完成了全市哨点医院发热门诊上送的23个本土监测病例的全基因组测序,全部为BA.5.2亚分支,通过序列比对发现,都与广州“10.22”海珠区本土疫情毒株序列高度同源,没有发现其他毒株,广州市疾控中心将持续监测病毒株变异情况。

图1.2022年10-12月份广州社会面新冠毒株流行趋势图

补充知识:新冠病毒家谱

2021年5月,世卫组织开始用希腊字母为新冠毒株命名,已命名13种变异毒株,包括阿尔法、贝塔、伽马、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其中“需要关注的变异株”(VOC)共计5种,“需要留意的变异株”(VOI)共计8种(图2)。

根据世卫组织官网显示目前VOC仅剩奥密克戎1种,已经没有VOI了。当前全球流行的各种毒株包括BA.2、BA.5、BQ.1、XBB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亚分支。奥密克戎变异株最早于2021年11月9日在南非首次检测到,2021年11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定义为第五种VOC,取名希腊字母Omicron(奥密克戎)变异株,此后迅速在全球蔓延,2022年4月已经全面取代德尔塔变异株,并流行至今(图3)。

图2.新冠病毒家谱

图3. 全球新冠病毒流行趋势图

(https://nextstrain.org/ncov/gisaid/global/all-time)

肺部CT检查需求暴增,专家:肺炎实际检出率约10%-20%

据健康时报,12月30日,“肺部CT检查需求暴增”登上热搜,有不少网友表示医院CT肺部检查等候患者大排长龙,部分医院当天CT肺部检查已经挂不上号,需排队1天以上。

北京、上海、广州多家医院表示,近一周以来医院CT肺部检查需求量急剧上升,科室工作人员满负荷运转。多位专家提醒,目前大多数新冠感染者表现为上呼吸道症状,并未累及肺部,无需盲目进行CT检查。

“实际上我们在临床上看到的绝大部分的新冠感染者,还是以发热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为主,并没有涉及到肺部的炎症,这部分人实际上是没有必要进行CT检查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传染病科主任盛吉芳表示。

即使肺部出现炎症,也并非都为危急重症。“胸片观察到肺部渗出病变有几种情况,对于肺部只有少量渗出的患者,我们会开小剂量的激素或抗病毒药物让患者回家服用,一般这种情况3-5天也就恢复了。肺部渗出面积达1/3以上的患者我们建议住院,而以我的科室为例,患者平均住院时长大概也就一周,不需气管插管也都能好转,总体还是可控的。” 盛吉芳指出,而所谓的‘白肺’(严重肺炎)指的是肺部渗出面积达70%-80%左右,临床上这部分患者占比非常低,绝大多数患者无需恐慌。

一位北京某三甲医院呼吸科专家表示,目前网友所担忧的发生肺部感染的人数增加的现象,实际上由多重因素导致,“冬季本身就是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期,往年这个季节门诊收治的病人数量本身就会有所增加,不仅是新冠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等多个病原体和细菌都会引发肺部炎症。今年随着新冠感染人数的急剧上升,且波及了本身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群、弱势人群,因此发生肺部感染的绝对数量在明显上升,但就重度肺炎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来说,相较于2020年一定是下降了的。”

血氧仪遇涨价、断货,多地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随着“沉默性缺氧”问题受到公众关注,血氧仪也成为市场上又一个面临着涨价、缺货的“爆款”。

有媒体报道指出,血氧仪在多个电商平台热销断货的同时,价格也随之上涨。其中,不乏有商家将原本不足百元的血氧仪现货炒作至千元。

不过,目前已有多地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免费血氧检测服务,甚至也有个别地区为重点人群免费发放血氧仪。

比如,海南省海口市卫健委12月30日发布消息称,为降低老年人呼吸系统重症发生率,海口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基层医疗机构为65岁以上有呼吸系统疾病老人就诊时提供免费血氧检测和氧疗服务。

消息称,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储备的800瓶40L氧气瓶、500瓶10L氧气瓶陆续投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12月30日起,血氧饱和度低于95%或有吸氧需求的老人可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吸氧;老人行动不便的可由家属向基层医疗机构借便携氧气瓶或携带氧气袋去机构充氧。

此外,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等地,也将一批血氧仪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免费血氧检测。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曙光乡等个别地区,为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免费发放血氧检测仪。

陆林院士:新冠疫情的心理影响或持续10-20年

据中新网报道,新冠疫情对我们的考验已经不止于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层面。据媒体报道,近日,网上出现 “幻阳症”的说法,一些网友纷纷表示自己出现了新冠感染的诸多“症状”。

对此,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认为,这部分人受周围环境影响或者接触相关信息太多,而导致较强的自我暗示。他表示,如果通过专业意见的解释能够减轻焦虑,放下担心,就无大碍。

陆林是国内精神卫生领域的权威专家。2020年起,陆林及其团队就在进行关于新冠感染者精神心理健康情况的课题研究。

“新冠疫情在心理方面的影响持续时间至少是十年、二十年以上,在这十年、二十年的时间中全球很多人都可能面临着焦虑、抑郁、失眠以及社会交往的问题等等。”陆林日前接受专访时说道。

陆林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如今,全球约有超过十亿人受不同程度精神心理问题的困扰。“这会给我们的健康、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多影响”。

陆林提到,医护人员、儿童、老年人等都是疫情相关精神问题的易感人群,需要特别关注。

新冠感染医保能报销吗?怎么报?多地明确

在过去三年中,国家对于新冠感染者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方式,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一是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二是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半年后,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等共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纳入《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此前纳入医保的新冠药以及住院诊疗的费用还能报销吗?为应对疫情新形势,安徽、福建晋江等地明确新冠就诊医保报销比例,北京、陕西等地将新冠治疗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详情↓

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旨在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感染”)的门诊救治保障工作。

通知明确,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需通过“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选择新冠感染4个疾病诊断编码进行系统结算。医保结算系统根据医疗类别、疾病诊断自动判断待遇算法,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通知要求,医保支付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不纳入年度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总额预算范围,从医保当期预留风险金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列支,实行单独统计、单独结算。各统筹地区要及时结算参保人员新冠感染门诊救治的医保资金。

另介绍,该《通知》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

河北三河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医保报销政策明白纸

据“文明三河”公众号消息,三河市医疗保障局12月11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医保报销政策明白纸》,明确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45岁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45岁(含)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城乡居民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支付限额为60元。2023年1月1日起取消门诊起付线并提高年支付限额至80元/年。

另外,职工、居民医保统筹区内住院报销也有相应规定。详情↓

福建晋江:门诊、住院皆可报销

据晋江新闻网消息,福建省晋江县对感染新冠后医保报销事项发了通知:门诊方面,参保人员若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420元;在全市定点村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50元(单次限报销10元)。住院方面,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北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及其他6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

为了应对疫情新形势,北京市医保局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另外,为加大对新冠感染后可能发展成重症、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近日,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也已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北京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

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健康陕西发布”12月22日消息,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12月30日消息,《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民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

图源:云南省医保局供图

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据广西新闻网消息,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1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明年3月22日。

来源:澎湃新闻、健康时报、中新网、广州疾控i健康、央视新闻等

责编:林根

校对:陶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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