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打砸警车事件,当事者面临5年以上刑期,为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原标题:鹿邑打砸警车事件,当事者面临5年以上刑期,为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吴学华原创作品

河南周口又上热搜了,几年前也上过一次,那次是平坟事件,把人家的祖坟都刨了。但这次是周口下面的鹿邑县,几个年轻人为了直播放烟花,在大家鼓动下,不顾法规法纪,公然挑衅挑衅执法机关的权威,在警车上乱踩,还把警车给掀翻了。

我国自从2016年开始,很多城市就陆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网友都认为过年都没有了年味。三年疫情,冷冷清清,都憋坏了,今年有些地方放开烟花爆竹的燃放,但是放开是有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方燃放,城市中心还是不允许,以防扰民和造成火灾事件。

根据网上的爆料,1月2日,很多人在鹿邑县城紫气大道弘道苑广场内放烟花,警方在现场维持秩序。尽管鹿邑县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执勤的民警考虑到实际情况,还是进行了人化的劝导和管理。在这里,我们为警方点个赞。

兴许是太过于张狂,几个小青年要表现自己,一面直播一面疯狂,有人甚至想把烟花在警车的车底下燃放,于是与警察发生了推搡。可惜的是,执勤民警的理克制,助长了几个小青年的嚣张。

闹到23时的时候,几名小青年公然跳上警车进行直播,围观群众也一个劲的起哄,于是情况就变得不可逆。几个小青年为了体现他们的“英雄”壮举,将这种挑衅公安机关的行为,推向了高潮。

几个小青年本来就头脑发热,看到大家都拍照,都在叫好,他们哪里还分得清东西南北啊?只想着“英雄”一回,想着出名。以后整个鹿邑县,谁不认识他们,谁不知道他们“牛X”?

当然,这几个小青年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事后被拘留了,一个都逃不掉。根据警方公布的警情通报,这几个人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寻衅滋事”。

在刑法上,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在法庭的量刑上,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这件事情上,社会影响是非常巨大的,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他们公然打砸警车、向执法机关挑衅的行为,其质已经完全变了,绝非普通的滋事行为。而执法机构为了维护国家执法机关的威严,肯定会从重处罚,为首的人将面临五年以上的刑期,而行为最轻的人,起底六个月。

为了一时的开心,换五年刑期,值得吗?

对于几个青年打砸警车的行为,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袭击国家警务人员是重罪!执法人员的尊严不容亵渎!必须严惩!

其实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当他们清醒过来之后,肯定也会后悔,只是世间没有后悔药吃,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一辆警车价值二三十万,刑期上加了好几年,即便家里有钱赔偿,也没有多大用。除非他们的爹是李刚!

根据网络上发布的现场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当有人在警车上踩踏的时候,很多人用手机拍照,一些人还不停起哄!这种群体的起哄行为,从心理学上,能够更加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使其行为更加暴力,更加失去理。

不仅仅是现场,估计直播间里的很多人,也在鼓励他们的行为。

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围观者的“助威”,也应该要承担责任,没有他们的拍照呐喊,警车也不会被人翻掉。如果当时那么多人当中,有几个理的人上前相劝,估计情况就不一样。然而,围观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劝告,都在看戏,都在唯恐天下不乱。

也就是说,围观的人都在兴奋,没有一个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这是很恐怖的。假如有那么一天,违法者制造社会动乱,围观人群是不是也会助纣为虐呢?

只是中国的法律,向来执行的都是法不责众,追究主犯,从者从轻。我认为,在这件事上,不仅仅要重罚那几个当事人,对于那些助长案犯嚣张气焰,围在警车周边的人,也要进行普法,视频中那些起哄的,可以适当拘留一批,起到警示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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