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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确认海港战梅州两进球无效 前国脚发文嘲讽:呵呵

7月2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二期(20240702期)裁判评议工作。根据近期各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本期主要评议了11个判例,分别来自中超、中甲、中乙和女超联赛。评议组认定其中有6起裁判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中国足协纪检人员、权威媒体代表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7轮补赛,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比赛第54分钟,上海海港18号队员进球,进球前其手臂疑似与球有接触。裁判员临场判罚进球有效,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可供VAR查看的相关视频画面看,无法准确证明上海海港18号在进球得分前,其手臂与球是否有接触。在评议过程中,评议组查看评议了来自其他渠道和角度拍摄的慢速回放视频,确定了上海海港18号在进球得分前手臂与球有接触的客观事实。由于该队员手臂触球后立即进球得分,按照规则应判罚其手球犯规,进球无效。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另由于上述情况,VAR在无法看到可以清晰证明海港队员手臂与球接触的画面的情况下,未介入,不应视为错误。(视频:判例1)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7轮补赛,梅州客家VS上海海港,比赛第67分钟,上海海港3号队员与梅州客家15号队员在争抢位置时发生身体接触,随后上海海港7号队员进球。裁判员临场判罚进球有效,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在进球前,上海海港3号在与对方队员争抢位置时拉扯犯规,犯规行为影响和限制了对方队员的行动,应判其犯规在先,随后7号队员的进球无效。裁判员临场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VAR未介入错误。(视频:判例2)

【判例三】:中超联赛第16轮,武汉三镇VS上海海港,比赛第29分钟,上海海港19号队员防守武汉三镇11号队员时,双方发生身体接触后倒地。裁判员临场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上海海港19号正面踢人犯规,其动作未顾及到可能对对方造成的危险,从接触的力度、部位等因素看,属于鲁莽犯规,应判罚直接任意球并出示黄牌警告。裁判员临场决定错误,漏判犯规和黄牌。另外,该犯规不属于使用过分力量的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VAR未介入正确。

尽管已经判定两个进球无效,但本场比赛梅州1-2输球的最终结果无法更改,对此,梅州客家的前国脚尹鸿博在个人社交媒体上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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