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袁震宇 霍小光
筹备和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激发了群众的体育热情,广泛普及了体育知识,深入推动了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
筹办奥运七年来,全社会广泛开展了以迎奥运为主题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在参与体育锻炼的人群中,存在着“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的主要是青少年和老年人,而中年人则相对较少。
青少年活泼好动、体力充沛,对体育运动有着天然的兴趣。在全民健身计划推动下,学校体育和校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也为青少年参与健身活动创造了更多有利条件。老年人则由于身体机能下降,疾病渐渐增多,更加珍视健康,参与体育锻炼具有更强的自觉性。在晨练的人群中老年人就占绝大多数。相比较之下,中年人往往由于工作繁忙,加上自我感觉身体还不错,往往较少参加体育锻炼。据统计,我国16个主要城市亚健康发生率约为58·18%,中年人则是其中的主要群体。
当前我国群众性体育活动不仅存在参与人群不平衡的问题,还有其他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群众快速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资源相对缺乏的矛盾比较突出;不同地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群众体育发展不够平衡;各级体育组织、社团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大家的科学、文明的健身意识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在《奥林匹克宣言》中说:“锻炼和推动锻炼,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事实上,动力应该来自外界,来自民间的积极性。”
通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空前高涨。更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和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9月1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国家体育总局已经起草了全国性《全民健身条例》,并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全民健身条例》,发展群众体育运动,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必将具有更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证。
把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激发出来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情长久地保持下去,并在制度上提供保障,有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发展,这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