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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踢前胸左脚踹后背 国安陶伟报复踹人惹是非

2009年08月11日02:3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国内球队和球迷都在指责足协护犊,帮腔北京国安,力保他们拿一个从未得到的冠军。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陶伟却对沈阳金德队员汪强踢出了报复性的“剪刀脚”。

  赛后,陶伟和足协官员表示,这个动作并非恶意。而金德被踹队员汪强以及资深裁判陆俊则明确表示,陶伟这个动作属附加犯规动作,必须出示红牌。
可以想象,中国足协又要被唾沫星子淹没。

  事件回放

  陶伟右脚踢前胸左脚踹后背

  上周日晚,北京国安在工体3:0战胜长沙金德。第34分钟,北京队组织反击,长沙队汪强从背后推倒陶伟。这本是一个战术上的犯规动作,但陶伟在倒地后使出一记剪刀腿向其报复,将汪强直接踢倒在地,而陶然成仅向陶伟出示一张黄牌草草了事。通过慢镜头观察这个动作,陶伟倒地后,先是右脚踢到了汪强的前胸,这个动作已经非常危险,但随后,他的左脚直直地竖了起来,踢到了汪强的后背,并将后者踢倒在地。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报复对手性质恶劣,即便当值主裁判未出示红牌,足协纪录委员会也完全可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追加处罚。鲁能球员崔鹏就是类似的鲜活例子。

  正方

  汪强:

  陶伟踢我绝对是故意的

  对于当时的情形,另一位当事人汪强描述说:“在当时这种情况下,我想的就是干扰陶伟的进攻。把他撞倒后,我去抢球,他就往我身上踹了。”汪强接着表示:“他绝对是故意的,这个毫无疑问。”

  不过汪强表示自己并无大碍,“没什么事,我还是顺势躲了一下,没有受伤,但这个动作绝对是红牌动作。”

  赛后,金德高层对于陶伟的行为非常不满,金德副总宗杰表示:我们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动作,这是明显的报复行为,理应受到足协的追加处罚。好在汪强没有受伤,我们不会上诉。

  陆俊:

  陶伟必须吃到红牌

  如果说以上球员和媒体的说法可能还带有倾向性,那么北京籍的金哨陆俊的评判则更加权威,陆俊在观看了这个犯规动作后,几乎没有犹豫地表示,这是个应该吃红牌的动作。

  陆俊在某电视台说:“这个球先是汪强的犯规,一个战术性质的故意犯规,随后陶伟控制不住自己的火气,有一个附加动作。这不是一个因控制不住而收不住脚的动作,是一个故意的附加动作。主裁判必须针对这个动作向陶伟出示红牌。虽然此前对方有侵犯的动作,但是陶伟应该冷静,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动作。”

  反方

  陶伟:

  我恶意报复?哪有的事啊!

  面对媒体和对方球员指责自己恶意犯规的说法,陶伟本人并不认同,他直言自己绝不会蓄意报复对手。陶伟这样为自己的犯规动作解释:“我报复对方?还是恶意的?哪有的事啊?不可能吧。那是对方犯规在先啊,至于当时裁判出示了黄牌,我作为球员也只能服从。”国安队的队友也都表示,从陶伟这么多年来的人品与职业素养来看,绝对不可能去恶意报复对手,那个动作就是当时倒地之后的一个惯性,绝不是故意蹬踹。

  足协官员:

  陶伟飞踢动作非恶意

  陶伟的话虽然在对手以及媒体那里没有得到支持,但是足协某位不敢公开自己名字的官员却给了陶伟支持,这也是来自官方的第一个声音。9日晚,一位足协纪律委员会官员说:“陶伟的动作,没法确定为恶意伤人。当时裁判员距离很近,掏了黄牌。足协不会追加处罚陶伟。”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很多成员都观看了京长之战,赛后相互之间也交流了对陶伟动作的看法。结果,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从动作上看,陶伟主观恶意伤人的意图不明显,不是非体育道德行为,也不是暴力行为,不会对陶伟追加处罚。

  “追加处罚要根据动作性质来确定。当然,大多数的追加处罚都是因为红牌带来的。”该官员表示,“大格里菲斯以及山东鲁能的崔鹏,都是因为恶意肘击而且主裁判漏掉了红牌,属于暴力行为,所以对他们追加处罚。陶伟的性质和他们不一样,没有明显的恶意,也看不出是恶意报复。”足协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意的暴力行为,也不会夸大任何一个不明显的动作。”张昊
(责任编辑:王昊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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