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2008赛季深足欠薪案作出裁决,裁令深圳市亚旅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向黄凤涛等18名球员支付20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309万余元。由于2008赛季深足交由深圳市足球协会托管,作为托管方的深圳市足协会被裁令“对深足俱乐部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深圳市足协和深足俱乐部均表示,会全力让此事尽快圆满解决。一年前,18名深足队员因被拖欠2008赛季约300余万元的工资奖金而向托管方深圳足协讨薪,在每名队员得到一纸欠薪白条之后,他们又苦等了一个赛季,直到2009年10月上旬,深圳足协才向18名队员支付完2008赛季12月的工资,迄今为止,队员们仍被拖欠部分奖金。
对于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深圳市足协方面表示,会尽快解决此事,但判决中提到的有些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足协也会向劳动仲裁法庭进行说明。在得知裁决结果后,深足投资人万宏伟昨天下午与足协方面进行了沟通。“尽管欠薪是我们接手俱乐部以前发生的,但从法律上讲,我们也有一定责任,不过在与足协沟通后,他们对解决此事的态度非常积极,而且也表示有能力解决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