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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律师解读谢亚龙案 量刑看金额难逃集体崩溃

来源:北方网 作者:蒋小拂
2010年09月18日17:19

  北京时间9月18日中午12点,五星体育广播《足球上海滩》节目继续与听众准时相见,本期节目请来了前申花俱乐部法律顾问、现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委员刘瑄律师。作为对反腐类以及体育类案件极为熟悉的一位资深律师,刘瑄从法律的角度,在“绝对幕后”栏目中,独家解读了谢亚龙案件中的诸多关键内幕。

  协助调查不存在 立案侦查很严重

  一周多来有关谢亚龙等人被捕的消息铺天盖地,形形色色的故事已经听得太多了,这个时候更需要一些权威的解读。而刘瑄律师在一开始就向听众解释了一个概念,“在我们老百姓口语当中,往往把被公安机关、检察院通知前去了解情况,说成是协助调查。但从法律上讲,协助调查是不存在的。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是找不到这个字眼的。”事实上类似协助调查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作为证人,因对案情有所了解,故而接受询问,但通常一了解完就会马上放走。第二种则是本人已经涉及到案件的内容,本人就是案件中的一个角色或者当事人。

  “立案侦查在民事诉讼法上有非常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前提是侦查部门已经掌握了这个人的犯罪事实,认为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罚,已经是犯规行为了,才能够进行调查。并且轻微犯罪的都还不能这么做的。所以立案侦查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宣布了你的行为触犯了刑罚。”对于这几天出现的新名词“立案侦查”,刘律师也给出了明确的说法。他进一步表示,这三个人(指谢亚龙、李冬生和蔚少辉)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并且这种事实是已经足够用刑罚来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对犯罪行为不立案的话,本身也是不合法的。“立案侦查是个非常明确的司法概念。公安机关必须对被立案的人采取强制措施。从拘留到逮捕也是有期限的,7天之内不能完成逮捕程序的,还得放回家。所以7天之内就会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间是很短的。”

  昨天有消息称,最高检察院的人员已到沈阳,加入谢亚龙案件调查的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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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m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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