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到停职处理三个多月之后,青海省体工队田径教练员汪成荣11日晚抵达北京,希望国家体育总局帮助解决他与单位之间的奖金分配纠纷,“如果总局不能解决,我就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据最新消息,体育总局信访办昨天已经收下了他的相关材料。
事情的原委倒也并不复杂:汪成荣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2011年10月,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工一大队要求汪上交奖金,由组织重新分配,汪成荣不同意。12月28日,青海体工一大队经青海省体育局同意,给予汪成荣停职停薪处理。汪成荣曾多次联系青海体育局讨说法,但有关部门一直回避此事。
奖金分配引起的纠纷在体育界并不少见,但残奥会奖金出现纠纷尚属首例,中残联之前并没有正式文件,中残联有关部门将奖金直接汇到汪成荣个人账户,这个行为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奖金是给个人的。
而青海省体育局认为金牌也有领导、后勤等人员的功劳,这也并非完全无理取闹。但事先没有规定,再“秋后”算账,只能说明管理水平低下。本该认真反省,尽快草拟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而不是强行利用手中的行政职权。汪成荣没有犯任何重大错误,青海省体育局凭什么如此打压基层教练员?牛气从何而来?恐怕只有一个解释:法制观念不强,以为权大于法。
青海省体育局如果认为决定没有错,完全可以在不停职的情况下寻求解决之道,或进行一场诉讼。如果法院支持体育局,其以理服人的做法更能赢得人心。如今汪成荣可能将青海省体育局告上法庭,如果法院判体育局败诉,体育局岂不是非常被动、难堪? 亦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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