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军报道 在限薪形同虚设多年之后,中国足协此次第3次举起限薪大旗。此番足协限薪能够坚持多久,是否与前几次一样无声无息?目前仍是一个未知数。
1998年11月,中国足协分别召开了12家甲B俱乐部和14家甲A俱乐部的董事长、总经理座谈会上出台了限薪令,尽管限薪令出台已经有4年,但是中国足协和各地方俱乐部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限薪令。在现在球员的工资结构中,球员的工资只是表面上的文章,大体的数字都能符合足协规定的标准,但是球员收入的大头都集中在赢球奖金和补助上。虽然这种现象足协也清楚,但是作为领导机构的足协不可能通过频繁查俱乐部的账来了解球员的暗账,进而控制其收入。
足协除了三令五申外,拿不出更好更有效的办法。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限薪标准,甲B球员最高月工资不超过1万元,甲A1.2万元。而事实上所有的俱乐部都超过了这个标准。按照限薪令单场比赛奖金不得超过40万元,而现在一场比赛奖金至少都是60万元,多者达到上百万元。
在中国足协最初制定限薪的时候,各俱乐部下有对策,他们大多采取两份合同的方式,上报中国足协的合同符合限薪令,而真正的合同则大大超过限薪令。每年中国足协财务审查时,各俱乐部也自有对策,比如将多出的部分变成训练补贴或者是训练费一类的名目。中国足协规定了月薪和比赛奖金,但是没有规定训练津贴,于是就出现了在账目上训练费奇高的现象。
此外,不少俱乐部还采取内部签字费的方式,只要球员年初和俱乐部签约,就可获得一部分的签字费,以此来增加球员的收入。对于年薪制的球员,俱乐部一般的方式是平时按照工资和比赛奖金来发放,到年底之前如果没有拿到年薪的数额,俱乐部最后一次性补足差额。
最初大家对限薪令还有些忌惮,但后来中国足协对限薪本身也没有过分要求。甚至在转会等问题上也网开一面。今年初出现的高额转会费,如果按照限薪令来计算,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按照中国足协的限薪令,一个球员如果一个赛季踢20场比赛,拿最高月薪的话,他的年收入也才不到百万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什么上千万元的转会费。
但是近年来经过中国足协最后审核的转会费都价格不菲,中国足协在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足协在转会费问题上的放纵,让限薪令行同虚设。
实际上足协要想真正达到限薪的目的,重要的不是查俱乐部的账,也不是调查球员的收入。只要中国足协在转会费的计算上面能够严格按照限薪标准来执行,各俱乐部在给队员涨薪的时候就要三思而行。如果足协核定的转会费只以比赛奖金和月工资作为基数,而不包括其他什么补贴之类的奖项。那么中国足协的此次限薪令则有可能真正达到限薪目的。老板在给队员乱发奖金的时候,也就有些忌惮,毕竟这些钱他是无法回收的。
但是在以前,俱乐部发这些钱时就有可能通过球员转会来回收。西部某俱乐部在球员转会前,就特意给转会队员补发了冲A奖,目的就是增加队员的转会费。当然,这样做也只是能降低球员的一部分收入。2003年是冲中超的关键期,真要到了关键场次,俱乐部花大钱的名目还会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