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潮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人为因素引起的。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爆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有害生态现象。赤潮是一个历史沿用名,它并不一定都是红色,实际上是许多赤潮的统称。赤潮发生的原因、种类、和数量的不同,水体会呈现不同的颜色,有红颜色或砖红颜色、绿色、黄色、棕色等。值得指出的是,某些赤潮生物(如膝沟藻、裸甲藻、梨甲藻等)引起赤潮有时并不引起海水呈现任何特别的颜色。
赤潮生物的尸体在腐烂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或生物毒素,它们会毒死海洋动物,或把毒素残存于动物体内。人们误食含有这些生物毒素的海产品,会中毒,甚至死亡。大批鱼虾、贝类的腐烂,还会使赤潮发生的海域水质发臭,影响该地区旅游业。可见,赤潮危及海洋渔业、海产品养殖业、海上旅游业、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
[相关资料]:赤潮的毒性评价 赤潮对海洋环境的破坏 赤潮毒素是人类的“健康杀手 [我来说两句] |
海洋赤潮在自然生态条件下也有可能发生,但发生频率是很低的。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海洋赤潮日趋泛滥。调查发现,海洋赤潮几乎都是出现在人口居住较稠密的沿海水域。人类活动与海洋赤潮的发生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联系呢?
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沿海地区人口的增多,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洋,其中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导致近海、港湾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同时,由于沿海开发程度的增高和海水养殖业的扩大,也带来了海洋生态环境和养殖业自身污染问题;海运业的发展导致外来有害赤潮种类的引入;全球气候的变化也导致了赤潮的频繁发生。
[相关资料]:发生赤潮的三大原因 [我来说两句] |
“中国有4亿多人口生活在沿海地区,目前沿海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以上。如果我们不能将海洋经济推向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目前,我国浙东沿海各地政府纷纷推出海洋资源自然保护区、休渔期、野生鱼类放流等一些生态保护措施,但相对于海洋遭到的污染和破坏而言,这些措施只是“杯水车薪”。
我们有“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机制,但是,遇到空间跨度较大的“污染源”与“受灾地”,往往就难以找到“埋单”者,也没有可资利用的硬约束来加以处置。赤潮的最大受害者与污染源,在空间上分离,在利益上又缺少牵制。渔民损失惨重,也是由国家财政来补偿。“上游”与“下游”没有建立共同的利益机制,又怎么指望心往一处使?
[相关评论]:谁为赤潮损失“埋单”? 预防赤潮必须禁磷 [我来说两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