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连夜雨。在选帅问题上焦头烂额的申花俱乐部,又被刚解雇的外援佩特科维奇告上了国际足联。昨天,国际足联通过中国足协传交的“传票”已经放在了申花总经理楼世芳的桌上。佩特要求国际足联按照他此前与申花签订的合同,判决申花支付他100万美元的违约金。传票到达之后,申花将向国际足联出示相关证据,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申花和佩特这出原本看来患难见真情的爱情剧正在越来越像一出“一地鸡毛”的肥皂剧。 (本报记者 曹杰) ■控诉 佩特:他们不会算算术 据悉,佩特去年3月8日与申花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工作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三年内申花俱乐部将每年与佩特签订一次合同,而如果佩特在联赛中上场次数达不到70%,俱乐部就有权与他中断合同。按照佩特起诉书中的意思,他去年是因为国际足联一直到五月份才认可佩特转会申花,所以佩特的上场率应该是从五月份以后计算。这样计算的话,佩特的上赛季上场率达到了81%。因此,申花没有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按照双方此前的合同约定,如果申花单方面违约,将向佩特支付100万美元的违约金。 ■应对 申花:官司,我们不怕 申花方面认为,佩特的国际转会证明3月8日就到了申花俱乐部,佩特和申花的合同也应该从3月8日开始算起。因为当时联赛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申花将这段时间里的联赛计算进了佩特上赛季的上场次数,结果是上场率不到70%,因此与之提前结束了合同。 毫无疑问,如果真的最后对簿公堂,双方的焦点将集中在转会的正式时间上。而对此申花总经理楼世芳显得非常的笃定,“在这个问题上,申花俱乐部不会退缩的,我们的合同有法可依,有证可查,搞足球不是不讲道理的。” ■后遗症 最大受害者是小皮特 佩特上诉申花,最大的受害者既不是申花也不是佩特,而是申花的新外援小皮特。根据规定俱乐部辞退外援,必须有该外援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但由于佩特至今没有签名,因此足协无法注销佩特在申花的注册资格。这就意味着申花新外援小皮特无法正式在中国足协注册。 对此楼世芳表示,申花将尽一切可能帮助小皮特,“世界上总归是有讲道理的地方,难道佩特一天不签字小皮特就一天不能上场么?佩特的官司我们会尽快地了结的。” 佩特:合同不是1+1+1 本报讯(记者曹杰) 昨天晚上9点左右记者终于联系到了在南斯拉夫的佩特,对于官司本身,当事人的说法应该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记者:你为什么要告申花? 佩特:因为申花俱乐部欺骗了我。他们没有履行我们规定好的合同。记者:你和申花的合同一年一签的,申花有权利终止你的合同? 佩特:我和申花的合同不是一年一签的,是三年的。合同规定,只有在第二年的时候才是有前提的续约。他们说我出场没有达到70%,这个我可以向你保证,70%的出场绝对是达到了,因为是从纠纷解除开始算了,就缺了6场。记者:在申花,在上海你有什么感觉? 佩特:上海给我留下了非常美妙的印象,但是没想到,申花俱乐部却作出这样的事情。我非常的失望。记者:如果不在申花,你会去中国的其他球队么? 佩特:也许吧。我的经纪人告诉我,不少的中国球队想要我过去,但是现在我只想把问题解决,我不知道申花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记者:从维琴查到皇马,从达伽马到申花,你总是有那么多的官司,这会影响到你么? 佩特: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谈,谁违反了合同我必须要让他受到惩罚,这就是我。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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