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中曾判张玉宁赔偿263万,但张不服,提出上诉,最终被判赔付234万元。263万与234万,29万的差额并不算多,由此也引发了记者“为了这29万就又闹得如此难堪是否值得的疑问”。
对此,因为张玉宁“不懂法律”而代为作答的律师刘宏给出了自己的解释“这不是钱的多少问题,而是牵涉到法律是否公正的问题,事实上,即使是234万,这个判决也有问题。”刘宏最后还说,虽然是终审判决,不过张玉宁仍有权利要求上诉,虽然对这个结果仍不满意,但他已经放弃了这项权利。而随着张玉宁履行了判决,本案的争议部分已经全部解决,在今后的治疗费用中,张玉宁仍会履行他合理的必要的义务。 本报记者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