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李昊)因认定“无敌手2008乒乓球机”(“乒神”)的广告诋毁自己形象,前乒乓国手王涛将广东宝丽雅实业公司和北京水晶恋时尚文化传播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0万元,11月24日,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王涛诉称,2002年6月,广东宝丽雅实业公司邀请他参加该公司研发的“乒神”产品宣传活动,并与“乒神”进行了试打。但在今年8月,王涛发现该公司和其销售代理水晶恋公司在网络、报纸、电视上,添加了诋毁自己形象的文字旁白。为此,王涛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两家公司在央视黄金时间和中央级报纸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对于此案的情况,这位世界冠军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拒绝发表评论。
王涛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现在不想就此事发表过多言论,“我已经通过我的律师来办理此事,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宝丽雅公司杨总的手机,知道是记者后,杨总显得很小心,态度也不是很平和,“我不想就此事说任何东西,我们有法律部来处理这件事,不要再打我手机了。”话音刚落就挂断了电话。记者接着又把电话打到北京水晶恋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