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the road”如今已然臭了大街,凯鲁亚克写这书也过去差不多半个世纪了,他哪知道如今这花花世界叫作“On the road”的商标、公司、酒吧、咖啡馆像蝗虫一样多。假如要我也一起On the road,我会开一家叫作“在路上”的全球连锁沐足馆,“让上帝亲吻坎坷的大地和流浪的双足”——这是On the road的沐足哲学。
像阳朔、丽江、大理这样的小资圣地,沐足馆正在和酒吧、咖啡馆争奇斗艳。搞不懂为什么在所谓洋人街之类的地方总是人头涌涌,大家都像苍蝇一样在那样假模假式的纪念品和抹布一样的纪念衫上嗅来嗅去,而风景如画的郊外却人迹罕至。那些鸟人来这儿的目的看来是买纪念品回去送人。你以为真有那么多徒步旅行者吗?嘿嘿,他们都躺在洋人街的“在路上”沐足馆呢。
海子说“远方除了远方一无所有”,我说“远方除了行宫还是行宫。”
公路电影多如牛毛,凯鲁亚克版《在路上》却很难有人敢拿去触电,这部伟大小说、伟大散文始终很难以伟大电影来匹敌。还有一部切·格瓦拉版的《在路上》,台湾版译作《革命前夕的摩托车之旅》,国内版译作《南美丛林日记》,英文版就叫《摩托日记》,现在终于等到了有人敢改成电影并大获成功。只是电影仍然稍逊格瓦拉的文字一筹,格瓦拉版《摩托日记》是壮烈的大地,巴西导演沃尔特·塞勒斯版的《摩托日记》只不过是大地上的炊烟。
而我们,只是大地上的一小撮烟灰。看盗版DVD《摩托日记》,花掉五元钱、六根烟和一两滴泪水,但毕竟,没有付出一滴血。
“我年轻,所以我上路。”在差不多同一个年代,凯鲁亚克在北美、格瓦拉在南美上路。在路上呼啸——当年他们用热血,如今我们用信用卡。
当然也在路上抠女,没人否认格瓦拉是个情圣,而他奋力渡河游向麻疯岛的一幕,既现实又富有喻意,肯定会让福柯拍案叫绝,尽管革命与反抗,并不妨碍福柯在五月革命的游行队伍中,伺机勾引阿拉伯靓仔。如同贝托鲁奇在《戏梦巴黎》对1960年代所作的挽歌,是啊,我们已经再也找不到如此完美的,享乐与斗争、革命与性爱合一的伊甸园之门。这不是冒险家的乐园,也不是梦想家的圣土,这是消费者的天堂。
堪与《摩托日记》作比的,是1969年的迷幻公路电影《逍遥骑士》——嬉皮士时代的伟大挽歌。当年的美利坚虽不要暂住证,好多地方却也禁止无视洲界随意横冲直撞,丹尼·霍普和彼得·方达扮演的两个嬉皮摩托党开着哈雷从洛杉矶一路向新奥尔良狂奔,最后莫名其妙地被人用枪轰死在路上。他们不像格瓦拉欲拯救人类,只想解放自己。
但不管是拯救人类还是解放自己,横竖是一个死字。
今天,你还可以选择另一种死法,一个事先张扬、全球直播的死法,就像巴黎-达喀尔拉力赛上的梅奥尼。能否搞个洛杉矶-新奥尔良拉力赛呢?丹尼·霍普死了,彼得·方达还活着,可以和保罗·纽曼一起参赛的——众所周知老纽曼是个屡出车祸的赛车狂人。能否搞个布宜诺斯艾利斯-加拉加斯拉力赛呢?格瓦拉当年的摩托同志阿尔贝托不行,还可以请卡斯特罗嘛!
小资们,愤青们,布波族们,广州至大理、丽江双飞六天1680,广州至阳朔双卧四天680,很便宜,记得去大理洋人街、阳朔洋人街买《摩托日记》和《逍遥骑士》,不过要贵一些,卖八块。
这迷人的On the road会让你出神片刻,然后回到人头涌涌的街上,回到沐足馆。当年,还没看《在路上》和《革命前夕的摩托车之旅》,更没看《摩托日记》和《逍遥骑士》的当年,我迷恋过两篇美国小说:约翰·巴思的《迷失在开心馆中》和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现在请允许我写《迷失在沐足馆中》、写《伤心沐足馆之歌》。
瞧瞧,凯鲁亚克和格瓦拉将长路像一根木棍一样噼啪在手里折断,而我们尚未上路,就要沐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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