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 我还没告完呢 辽足斥责他是无理取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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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SOHU.COM 2005年4月21日09:21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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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工伤我的诉讼都要进行”“劳动仲裁委的鉴定迟迟不给出”“工伤认定本周五就有初步结论”
旷日持久的曲张案结束之后,4月15日,曲乐恒又对自己在车祸案中造成的伤残向辽宁足球俱乐部提出了赔偿要求,据了解,如果曲乐恒能够通过辽宁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伤认定,曲家为此案特别委托的律师极有可能向辽宁足球俱乐部提出索赔120万元的要求。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远在北京治疗的曲乐恒及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辽宁申胜律师事务所的张锦。
曲乐恒:首先要过工伤关
在得知记者的意图后,曲乐恒向记者介绍,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辽宁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否将其在归队时发生车祸时受的伤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工伤,我们将按照工伤的标准去提起诉讼,如果不是,我们将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现在进行的只是最初步的阶段,一切都有待于最后的认定结果,现在提赔偿额度,还有些为时过早。”曲乐恒如是说。
据曲乐恒介绍,他是在2001年2月16日向辽宁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的,但自从提出工伤鉴定的要求之后,辽宁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却一直没有给他们答复,对此,曲乐恒感到有些气愤:“他们的态度不是很好,都四年了,到现在还拿不出一个结论,我都可以告他们行政不作为。等等看吧,本周五据说会有一个初步的意见,到时我们再决定该怎么办。”律师:曲乐恒应算工伤
再次提出诉讼之前,无疑对曲乐恒的工伤认定成为异常关键之处。为此,曲乐恒的代理律师张锦提出了自己的法律依据。
张锦表示,依据2004年1月1日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的定义为: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曲乐恒表示,自己就是在归队途中出车祸的,当然应该算是工伤。
那么,发生在2000年的那起车祸适用于2004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吗?张律师的回答是,虽然曲乐恒受伤时,并没有此条例,但此案已经拖至今天,自然应该按照新的条例进行认定。所以,曲乐恒的工伤认定是十分有把握的。
在张玉宁进行赔偿之后,为何又对辽足进行起诉?张锦律师的回答是,张玉宁对曲乐恒的赔偿为过失侵权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而对辽足俱乐部提出的赔偿,依据的是相关的劳动法。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除张玉宁支付给曲乐恒的交通事故赔偿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如伤残津贴、代缴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等)应由辽足支付。
同时张律师再次声明,现在还远未到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的时候,待到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后,一切才会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下去。
辽足:不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曲乐恒提出自己“工伤”的处理请求后,辽足方面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表态:“现在我们需要找有关部门咨询,不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毕竟时间过得比较长了,当时我们俱乐部已经做了他非因工负伤的处理决定,现在他要求仲裁,在感情上,我们非常同情,但现在是在经济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就得向相关部门咨询此事是否合理。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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