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过两次奥克兰,但都没真正进过市区。就在荒郊野外,高速公路边儿上,离不开那座像躺倒的灰色蛋壳一样的球馆。
从旧金山往东望奥克兰,像从一豪华TOWN HOUSE里看自己的后院。加利福尼亚的西北那一块叫做湾区,因为有一片旧金山湾,海水湛蓝,在太阳下波光耀眼,是美国西部的不二标志,各种明信片上全是。旧金山是湾区的明珠,奥克兰跟它用一条金门大桥连着,是摆在明珠边上的豆腐块;旧金山住了40万华人,是全美第四大重镇,房屋在山中错落而起,主色调是嫩嫩的黄和绿;奥克兰本来一共只有37万人,大约43%是非洲后裔,远远望过去,层层叠叠的一片灰。
我第一次到了旧金山,就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都爱往那儿跑。但跑到大桥边上就站住了,坚决不过桥。
然后我从金门大桥上过了两次。一次是和巴特尔一起坐掘金队的大巴士,一次是自己单枪匹马,飞到旧金山,然后做“筛头巴士(shuttle bus)”去奥克兰。每次我在那桥上飞驰,都想起来《天煞》或者《独立日》里面外星人轰炸湾区的画面。不同的是,第一次我和掘金队一起住在旧金山的“四季”,比赛的时候和所有旧金山人一样开车下乡,看完球再回城;第二次拖着行李箱绕着球馆走了一个半小时,找了一间每天82块5的HOLIDAY INN。
这就是我两次都只能在奥克兰绕着球馆转的原因。第一次我仔细打量奥克兰,是夕阳西下,我站在球馆外面的石台上,天地空旷,远山森森。那天是巴特尔的第一场NBA比赛。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问夏松说:“哎,这奥克兰的破体育馆叫什么名儿啊?”夏松像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似的说:“这奥克兰的破体育馆就叫奥克兰的体育馆(The arena in Oakland)。”我听完,心下大有凉意。
后来我第二次到那儿,是个看不出太阳的清晨,在球馆外的石头台阶上见到了在北加州的冷风里瑟瑟发抖的王治郅。他刚从洛杉矶开了五个多小时的车过来,来见国家男篮。他对一闻讯赶来的美联社的老哥说:“我连袜子都准备好了,今天就能上场,但他们说还需要再谈。”当时是九月,真正的初秋时节。
又过了一个晚上,是中国男篮对美国男篮,那天是姚明做了NBA状元之后,头一次在美国露面。王治郅前一天下午在这儿呆过,中国男篮的队员们正要离开。王治郅拿了一个球,在球馆巨大的天穹下面随便的投着三分。然后他一回头,看见最后一个穿红外套的中国男篮的也出去了,把大门一关。砰的一声,好像某样东西和球一起落在地面上。
姚明那天打得棒极了,两双还外加6个大帽;王治郅正在高速公路上,他穿过了金门大桥,把奥克兰抛在身后,在星星和月亮下面往洛杉矶疾奔。我回住处的时候,觉得冰凉的秋意从球馆伸展的铁架里溢出来,从四周飘散的落叶和野草里溢出来。想起来曹丕写的: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第二天,我去旧金山买了件灰色的厚绒衣,一直穿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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