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运动会前和全运会上有少数运动员被检测出兴奋剂呈阳性。还有的运动员因有意规避接受检测而被确定为阳性,这是国际上的规定。特别是孙英杰的万米比赛后检测出呈阳性,兴奋剂问题似乎又变得严重起来。
上个世纪,我作为中国奥委会的秘书长一直参与中国奥委会反对和打击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斗争。并且处理了一系列的有关问题。直到今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亚洲办事处还与我保持联系。我们仍然关心着反兴奋剂斗争在中国的进展。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中国政府,中国奥委会反对在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始终如一的。从与世界情况相比较而言,我国运动员被国内自检和在国际上被检出阳性率是低的。很重要的一点是,我国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中国奥委会和中国单项运动协会从来没有试图掩盖或隐瞒任何阳性案例。
由于运动商业化程度的提高,由于世界冠军运动员获金牌后自己身价的化能容易的变化,由于兴奋剂的无孔不入,兴奋剂的使用与反兴奋剂的斗争始终是魔道之间此长被消。兴奋剂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会越来越多,兴奋剂成为奥运会的一种“公害”。这种世界现象必然也会在中国得到反映,回想十年以来,中国成为所谓的 “使用兴奋剂的众矢之的”因为,我们不护短,不掩盖。现在历史证明,那些谴责我们最多的国家被揭露出是一掩盖得最厉害的国家。
严重的问题在于,世界上确实有些“科学家”为了利己的目的,继续研究对付兴奋剂的“科学”办法。或者用掩盖剂掩盖文,或者稀释剂冲流水,或者用所谓的也不少的 “新招”便用文,花样翻新。无论是制造者,销售者或者便用者都为暴利所驱动,这是公开的秘密。
一般来讲,一旦查出来,并被适合便用了兴奋剂的宽程的级少。所谓“有人陷害”之说,所谓“服了它对此毫也无用”的家人之话,所谓“确实是误服”之辨也无济于事,不过是编点故事洗刷自己而己。
我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运动员常常只是受害者”把阳性简单地都说成是运动员的个人行为,时常是不准确的。因为为了便兴奋剂及时“发生作用”而有能逃避检测中被查出是需要“配合”的, 能是一个医药知识有限的运动员一个可以完成的起码是一组人。而一旦被揭露受伤害最重的运动员 。有可能从此运动前程和整个青春。反对服用兴奋剂首先要靠运动员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的自觉限制行动。教练员关键很少有运动员便用了而教练不知情的。如果教练员成了运动员的经纪人,直接分享运动员无形资产的变现了。那么事情就复杂和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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