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乒超联赛的改革措施终于尘埃落定,三大新政如期而至——外援必须参加整个赛季3个月18场联赛;“自由人”公开流动的竞标底价为60万元,封顶300万元;球队主场比赛必须有一半以上放在同一场馆。
疑问一:限制了“自由人”的转会费,却给“暗箱操作”留下了更大空间?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杜绝去年哄抬价格的情况发生,但事实上却给了球员太多大的自主权。一旦几家俱乐部同时出到300万元,如何判断球员的选择是否公平?又如何监督俱乐部是否与球员私相授受?这些都是问题。
疑问二:抬高外援打工门槛,是为规范联赛制度还是为免养痈遗患?过去两年,外援既是一道风景线,是票房保证,却也是各俱乐部的心头刺——出高价引进外援,整个赛季却难得出场几回,即使出场也未必能力气用在“刀刃”上。借着本国乒超联赛间歇期,到中国乒超来打3到5场比赛,揣着几万美元回家的外援在乒超赛场非常多,像波尔、梅兹、吴尚垠等均属此类。于是今年新政规定,外援不得同时注册两个俱乐部,而且在中国联赛赛季(6月9日至9月12日)期间必须全程到岗。中国乒超联赛只有三个月,如果只打中国乒超而不能打其他联赛,任何一个高水平的外援都不会同意,因此仅此一条就基本堵死了俱乐部的引援之路。
联想起两天前刘国梁列出一份“黑名单”,指出2008中国乒乓球的几大对手,外界都在猜测,乒羽中心此举实是为防止对手来“刺探军情”或是“练兵”。如此草木皆兵,其实大可不必,且不论中国乒乓球的“大国风范”,即便敞开大门任人“偷师”,或许也有意外收获,教学相长的道理应该放之四海皆准。但愿一切真如乒羽中心所说,“此举只是为了规范乒超秩序,德国联赛也不准队员同时参加两个国家(地区)的联赛,日本联赛还要求队员在日本至少待100天。作为世界最高水平的联赛,中国的乒超理应比其他联赛更规范。”
疑问三:对主场高标准严要求是否好高骛远?新政中,球队主场比赛必须有一半以上放在同一场馆,这一条比之去年的“主场比赛必须有一半以上放在同一城市”更进一步。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去年联赛的主场有80%以上都达不到要求。新规定的出台无疑让本就“赔本赚吆喝”的乒超市场经营更加举步维艰。
如此看来,新政似乎有些赌博的意味。但乒超大幕尚未开启,不论乒羽中心还是各家俱乐部都还有机会做出努力,让现实离梦想更近一些。
本报记者 王彦
(责任编辑: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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