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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数中超规则八大笑柄 足协当“鸵鸟”无奈漏洞

2009年07月14日07: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鸭梨

  王圣事件谁之过?  “跳槽搁浅”揭开足协转会漏洞

  足协转会制度频出错误不足为奇,有人利用规则,有人被规则利用,王圣就是倒霉的那一个。2008年3月,因足协规定转会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体检结果或获得参赛资格的影响。这就是说,虽然王圣现在仍没有获得参赛资格,但他实际上已经被转会至武汉俱乐部,与实德俱乐部无关了。

  作为王圣本人,并不愿意转会至武汉,但这种规定却不能按照其本人的意愿。足协所谓的“保护球员利益”只能是嘴上说说了。王圣称,他本人在两家俱乐部的转会过程中,根本没在任何资料上签字。然而在王圣没有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两家俱乐部的合同依然有效,其依据正是中国足协的转会章程。

  中国足协规定,球员转会合同由两家俱乐部签订,条款里面从未提及球员在其中应该签字等字样。认定这种转会符合球员“利益”的依据,是球员在递交转会申请表时的签字。王圣在转会申请表上

  签字后就被认为愿意转会,其转会意向中填写了“中超”,也未指明具体俱乐部。然而事实是,这种申请表球员转会意愿都填写“中超”或“中甲”,填写某具体俱乐部的话,便可能被中国足协怀疑球员收取“签字费”或车、房等其他许诺。可见,增加球员在转会过程中其他签字生效的程序很必要,但是足协规定的中超制度中并未写明,漏洞让王圣承担了一切他不想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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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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