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郑道锦)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30日下午公布了对天津全运会男足甲组球队的具体处罚决定,在26日与北京队的比赛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罚。
足协纪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开出了一份超长罚单:取消天津队12号运动员赵世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并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停止天津队1号运动员李根、8号运动员郝腾蛟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36个月;停止天津队16号运动员苏力德、13号运动员吴迪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30个月;停止天津队4号运动员耿鑫、11号运动员范志强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24个月;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官员石勇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12个月;停止天津队14号运动员刘青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10场;停止天津队9号运动员梁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5场;对天津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组提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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