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两句 2009年08月20日10:31 来源:体育天地·MVP
在九十年代末期,Hip-Hop文化与美国篮球文化水乳交融,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二者甚至可以相互替代。人们通常把这看作是美国的新潮篮球文化。很多来自街头的球星从小受到Hip-Hop文化影响,早已把身体当成了涂鸦板。文身成为了他们表现自我个性的最佳渠道。但这些在常人看来有些疯狂甚至恐怖的文身,往往蕴含着更丰富的内在、更多的含义以及更深的感情,这些内在的东西是我们无法从其表面所得知的信息。NBA球星也是血肉之躯,也会有爱与恨、情与怨,他们之中许多人的文身早已脱离了“耍酷”这种表面现象,而储存着深厚的情感与责任。我们不鼓励文身,但我们尊重这种表达爱与责任的方式!
本版撰文/《体育天地·MVP》记者马寅星
艾弗森把经历文在身上
提起文身,艾弗森是我们不得不说到的球星。当他在1996年以状元身份初入NBA时,满身的文身让人们把他看作是“坏小子”的象征。我行我素的艾弗森在NBA闯荡了十余载,而文身在NBA联盟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艾弗森证明了自己并没有错,错的只是当时人们的眼光。乔丹对艾弗森的评价也许最为合适:以他的身材,人们认为很多事情他做不到,但是他却用行动证明人们错了,他是个伟大的球员。
文身也是艾弗森坚持自我的一个方式。在他所有的文身中,最能引起中国球迷注目的无疑是颈上的“忠”字,这个字也最能体现艾弗森的性格特征。从小在贫民窟长大的艾弗森自然会结交上一群被上层社会认为是“小混混”的朋友,而往往这些朋友之间最讲究的感情就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是他们的信仰,而一个“忠”字把这种仗义的感情体现得淋漓尽致。看来艾弗森在选择这个字时,完全明白了它的意思。
很多文身图案对于艾弗森来说,意味着一段难以忘怀的历史。比如“East End”代表他的成长之地纽波特东岸;“Bad Newz”是他小时候最常去的一座球场,与此同时,艾弗森还专门以“NBN”这一代表球场缩写的文身图案,表达自己对于儿时打球生涯的怀念;“Dynasty Rider”意为“骑士王朝”,这是艾弗森和儿时伙伴们共同组建的一个团体名称;最为感人的一个文身字样是“I Miss My Homies”,意为“我想念自己的家人”,这是艾弗森在听闻一位好友被谋杀后添加的文身,希望以此举表示自己像对待家人一样地缅怀这位好友。
更深厚的感情来自于艾弗森对于母亲的爱,在艾弗森的胸口,有一个写有“EAL”字样的文身,这是他母亲安妮的姓名缩写。 由于母亲当年独自一人以十分艰辛的方式将艾弗森拉扯大,他专门将这一字样文在胸口,以表示自己对于母亲的感谢之情。除此之外,艾弗森的文身图案中还有“Tiuara And Deuce”的字样,这是他儿子和女儿的名字。这些元素都充分地表明了这位桀骜不驯的明星其实是位充满爱心与责任感的真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