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中国足协对中甲的延边以及湖南湘军两支球队的欠薪问题做出处罚,两支球队被取消了参加足协杯首轮赛事的资格。这是中国足球第一次因为俱乐部欠薪而临时叫停比赛的事件。但这样的处罚行为似乎仅此一例,一名圈内人士就表示,“中国足协也很担心万一有俱乐部因为欠薪而无法注册索性退出,所以明知道俱乐部有欠薪现象存在,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其实,中国足协早有规定,即如果队员、教练未在证明俱乐部没有拖欠工资的报名表上签名,足协将不准该俱乐部注册。此外,中国足协在2006年还推出了避免俱乐部 “欠薪”的新招,即球员如果遭欠薪5个月,将自动转为自由身,加盟其他球队不需要负担转会费。但这些规定对于各俱乐部来说并没有太多的约束力。 □本报记者/黄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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