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足协截至昨天还未对中甲青岛海利丰“回传门”调查正式“立项”,但配合调查的各种准备工作已展开。一位中国足协老专家昨晚解释,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及民间组织,中国足协不具备行政侦查和法律裁定权力,但可根据事实判定被调查对象是否消极比赛、是否违背公平竞赛准则,调查结果可配合司法机关的取证。
由于联赛部、纪律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正忙于处理深足撞衫事件,中甲比赛“海利丰3次诡异回传是否涉假”的调查工作还没有具体展开。一位足协官员昨晚透露,目前关于类似事件的足协范畴的调查工作主要由联赛部、纪律委员会负责。“纪律委员会除了律师,也有熟谙足球专业的人士。”其实目前中国足协的纪律处罚程序也大致如此,即由当值比赛监督、裁判提交执场报告上报具体情况,接着联赛部评议后将具体问题报给纪律委员会,最终由后者商议处理意见。
不过与一般违纪事件不同的是,由于踢假球涉及犯罪,一旦立案,中国足协将不能具体参与侦查、审判。正如一位在中国足协多年从事联赛工作的专家所言,中国足球从1994年步入职业化轨道以来,还没有一起真正意义的“假球”案例,这主要是因为足协不具备行政侦查、法律裁定权力。当年“甲B五鼠”及“渝沈案”的最终定性都是“消极比赛、有违体育竞技精神”。
结合“甲B五鼠”及“渝沈案”的调查定性评判标准,这位专家表示,从足球专业来看,足协必须有事实做依据,而事实很大程度上就是比赛的录像材料及执场裁判、监督的报告。不过,与评判“甲B五鼠”事件违纪者消极比赛事实一目了然不同的是,海利丰的3次所谓回传很难被定性掺假,一方面海利丰3球领先,另一方面规则上没有明确回传球的具体动作标准。目前调查的突破口在于3名参与回传的海利丰队员,因为有媒体爆出,某海利丰队员上场前接到了神秘电话,并称一名海利丰队员赛后愤然踢翻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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