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足纪字[2009]30号
关于对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相关人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09年9月5日是国际足联公平竞赛日,按照国际足联的要求,中国足协在中超、中甲赛场分别举行了公平竞赛的宣传活动。
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与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中及比赛结束后,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贾秀全,翻译谢晖,队医张鹏和8号运动员陈涛分别出现了围攻、指责、辱骂裁判员的行为,引起场内混乱,在场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五十二条、七十八条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 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贾秀全进入2009年中超联赛替补席3场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二、 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翻译谢晖进入体育场2场(2009中超联赛第22,23轮),禁止进入替补席6场(2009中超联赛第24,25,26,27,28,29轮)并罚款人民币40000元;
三、 停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8号运动员陈涛2009年中超联赛4场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四、 禁止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队队医张鹏进入替补席5场并罚款人民币2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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