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纪录!河南彩民中3.6亿 追踪
河南安阳3.599亿超级大奖的中奖彩民还没现身,在全国媒体追逐这位幸运者的同时,这起巨奖事件在网络上又引发出一个新的法律热点:彩民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如何来平衡?中奖者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福彩中心为何不公布中奖者任何信息?……
昨日,记者就此事件引出的法律热点问题,专访了《彩票管理条例》起草人之一、 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所长王薛红,她被称为中国彩票研究第一人。
昨日,记者在各大网站和论坛上看到,关于3.6亿巨奖的讨论依旧如火如荼。有网友质疑:一个人花176元只买88注同一组号,有违彩票投注常理;且中奖总额恰好接近奖池的奖金总量,中奖者的好运气哪里来?而在网下,坊间对中奖者身份的追问还在继续。网民疾呼:公众需要知情权!
而央视联合各大网站展开的在线调查显示,近6成的网友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彩票的监管,应当成立“彩监会”。
专访
隐私权和知情权不冲突
成都商报:《彩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中奖者个人隐私权具体如何判定?是否会和公众知情权发生冲突?
王薛红:《彩票管理条例》规定的中奖者个人隐私就是私密的个人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等,未经中奖者同意,福彩中心无权公布。隐私权和知情权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在法律上不会发生冲突。彩民对福彩机构筹集来的彩票款项的去向有知情权,彩票奖金的累积是公共财产,但一旦奖金被摇中,它就归属为个人财产,就变成了公民的隐私权范畴。福彩机构有义务发布相关的彩票销售、摇奖过程、中奖号码以及所有奖金的流向等信息。但对中奖者的个人信息无权发布,除非中奖者自愿。
成都商报:为何这次中奖会引发公众如此大的猜测和质疑?
王薛红:巨奖开出后,人们的种种质疑其实并非针对中奖者个人,而是对彩票发行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是大家害怕彩票存在暗箱操作。 正是由于缺乏独立的监管机构,我国的彩票发行机构兼有“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这才会引发公众对福彩机构的不信任。
成都商报:如何解决目前我国彩票行业存在的问题?
王薛红:福彩在中国已经发展了20多年,目前急需一套完善成熟相对独立的监管系统和行业标准予以保证。应该像银行业的银监会、保险业的保监会一样,在彩票行业设立一个“彩监会”或者“彩监局”的机构,专门来监督管理和推动彩票行业的发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郑钰飞
新闻链接
江苏彩民不远千里购彩6000元
10月8日,河南安阳88注3.599亿元巨奖落地后,巨奖效应使得陈桂霞投注站异常火爆,甚至有江苏彩民不远千里慕名跑过来购买了6000元彩票,以求沾一沾喜气。 前天中午,陈桂霞说,她的投注站里除了该站固定的彩民外,多了许多来自其他地方的彩民:一位江苏彩民专程跑过来购买了6000元彩票、一位来自郑州的彩民依照巨奖得主购买了一注88倍的彩票。安阳市福彩中心主任陈东生说,多数购买者都是因巨奖后的好奇心驱使购买,“这些新彩民的偶然性很强,过几天估计就没有这股买彩票的热情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