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运“杠杆”显威力
随着新中国体育健儿大步走进奥运会,上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了“各省忙全运,国家忙奥运”的怪现象。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从1993年的七运会开始,当时的国家体委首次做出了把奥运会上的奖牌、成绩带入全运会的奖励政策。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成绩,首次在1年后的七运会积分榜上有所体现。
这项针对性的举措当时收到了明显效果,它把“地方和国家利益捆到了一起”,地方把人才输送到国家队去参加奥运会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上海体育学院教授刘清早评价说,它使地方体育局的特点变成了“全运会前抓备战,奥运会前跑进京”。
一切围绕奥运会,在这个宗旨下,从2005年的十运会开始,国家体育总局进一步加大了奖励的力度,最终出台了奥运会奖牌双倍带入全运会的制度。
从十一运会开始,除了金牌榜和总分榜,国家体育总局首次设立了奖牌榜,竞体司副司长、十一运会组委会常务副秘书长郭建军表示,此举是为了体现地方体育发展的“厚度”,淡化“唯金牌论”。
这些措施无不体现了“全运杠杆”的思路,本质上就是用全运会的奖励(或奖牌)来调动各地的积极性。
郭建军坦承这样的统计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但他强调:“全运会是一种手段,我们要通过这个手段最终实现奥运会上为国争光的目的,并且实现体育资源的合理分配。现今的计分方法符合我国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是现阶段体育体制和全运会价值与功能所决定的。”
单从奥运争光这个角度,目前的计分排名是很有作用的,这是中国体育界的共识。在采访中,广西体育局副局长吴数德、上海体育学院刘清早等都对此表示认可。
事实上,随着中国体育军团在奥运会上“呼风唤雨”,中国体育的职能逐渐也发生了改变,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目标的提出,也极大地影响着中国体育界,影响着全运会。这在全运的计分排名中也有体现。
西部联合培养的运动员的相关奖励政策、足球奖励政策等等,都是体育总局为了改变一些特定的问题而出台的措施。而这些措施,某种意义上都是为了体育的宏观职能,而不是单独为了一两块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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