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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由公安部督办、辽宁省公安厅承办的中国足坛抓赌第一大案已进入实质性调查阶段。
前不久,公安机关经过长期侦查和蹲守,端掉了一个利用赌球非法牟利的团伙。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涉案嫌疑人不仅涉赌,而且还利用赌球来暗箱操作国内联赛。这一惊人发现被迅速上报,随后,全国公安系统积极联动,在各地展开缜密调查,一场来势凶猛的抓赌行动旋即展开。
从10月16日开始,广药俱乐部有4人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其中包括前广东雄鹰俱乐部总经理钟国健,以及曾在2006年出任广药俱乐部代理总经理兼领队的广州足协官员杨旭。此外,前广药俱乐部财务总监D先生、前广药俱乐部副总经理吴晓东被警方带走。目前,已有20多人在协助调查,这是抓赌风暴首次触及中国足坛现役人士。
11月4日,有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披露了一些近日“反赌风暴”的细节,其猛烈程度可见一斑。据透露,此次涉赌比赛范围集中在2006年到2007年,涉案人员与厦门和广州俱乐部有着密切联系。有消息称,广州队2007年“冲超”前后,该赌博集团曾密切参与其中,不少比赛可能涉及幕后操控和交易,部分球员、教练有打假球之嫌。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圈内人士分析:“出问题的不止一家俱乐部。”
其实,关于赌球“风声”,在圈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当风暴真正来袭,人们早有预感。10月24日,上海申花俱乐部将杜威下放,并表示已掌握了一些有关他的“铁证”。有消息透露,足协有关人士曾就此表示:“杜威的事是大事。”
早在2006年9月30日,中国足协就曾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打击足球赌博活动领导小组,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出任组长,足协副主席南勇任副组长。现在,中国足协和有关方面很可能迈出实质性一步。
正在参加国足集训的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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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赌球最多判10年
情节严重与否暂无标准尺度
□吕远
本报讯 赌球,尤其是网络赌球,目前还是个新兴事物,在法律上如何量刑,似乎也是大家关心的一个话题。记者采访了江苏某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尹长松,他向记者作出了解释。
尹长松介绍说,赌球原来都是归入赌博罪,量刑相对比较轻,一般的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赌球尤其是网络赌球开始增多,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把赌球从赌博罪中分离了出来,单独设立了一个罪,叫“开设赌场罪”,因为无论你是组织网络赌球还是参与网络赌球,都是这个赌球网络中的一个环节,这就和开一个赌场的性质是一样的。一般的开设赌场罪,量刑和之前的赌博罪一样,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关于赌球定罪的一些司法解释还比较模糊,尹律师说:“比如情节严重,到底怎样算情节严重,涉案金额10万算严重,还是100万算严重?是规模大算严重,还是跨国涉案算严重?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解释。”尹律师说,他以前也涉及过赌球类的案件,但是最后的量刑都没有超过3年的。“我认为对赌球的量刑相对而言还是比较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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