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份的中国足坛,无论是喧嚣落幕的中超联赛,还是再次出征的中国男足,在迅猛而至的足球“反赌打假”行动面前,都显得有些不够“分量”……
从11月3日开始,由公安部督办、辽宁省公安厅承办的中国足坛反赌打假案,已经进入到实质性调查阶段。
一直以来,呼吁司法介入防控赌球,是不少有识之士的共同看法。如今,随着反赌打假行动进入到司法调查阶段,中国足球能否借此机会荡涤职业化改革进程中所出现的种种“尘埃污垢”,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的确值得关注!
“反赌风暴”愈刮愈烈
中国足坛此次的“反赌风暴”始于辽宁警方在上个月所破获的一起赌球团伙案件——在捣破这一赌博团伙的过程中,警方不仅掌握了一份庞大的涉赌名单,还起获了包括用于赌球交易往来的银行账号资料、电脑等大量物证。这起案件经过上报后,公安部决定由辽宁警方具体操办,一场声势浩大的中国足坛“反赌风暴”随即展开。
记者解到,此次的“反赌风暴”力度空前。目前,相关的调查行动已经在俱乐部、球员、裁判和社会上其他参与赌球的相关人员等几个层面同时展开。
此前曾有报道称,警方此次调查的范围主要是集中在2006年和2007年两个赛季所发生的赌球事件。不过,根据辽宁省公安厅已经公布的一些调查情况来看,调查范围并没有局限于此。“一些协助调查对象已经被要求提供从2004年到2009年的6个赛季间的相关材料。”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据了解,目前已有100多名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调查。从媒体曝光的人员来看,较为知名的足球界人士包括前辽足队员吕东、前国力俱乐部老总王珀和原广州市足协秘书长杨旭等人。
对于此次的“反赌风暴”,中国足协的态度令人关注。据悉,早在上个月,辽宁警方就曾派出专人到中国足协,希望联赛部能提供一些近年来受到足协怀疑的比赛场次和内部调查的材料。本月6日,中国足协首次公开表态:坚决拥护有关部门的抓赌打假行动,并将全力给予支持与配合。“对于参与赌球、假球的足球从业人员,我们绝不姑息迁就,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在随后的足协工作会议上表示。
据悉,除了部分球员、俱乐部和裁判,一些地方足协的个别工作人员也接受了警方调查。此外,一些企业老板、工作人员甚至执法部门相关人员,也在协查范围之内。
净化足坛任重道远
中国足坛的反赌打假行动,已经不是首次出现——早在2001年底至2002年初,时任浙江体育局局长的陈培德就联手浙江绿城老板宋卫平以及广州吉利俱乐部掀起了足坛“打黑”风暴,矛头直指“假球黑哨”;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批捕曾执法甲A联赛的裁判员龚建平;2003年7月,前国脚唐全顺因开设“盘口”接受他人赌球而被判处拘役4个月,成为第一位因赌球而被判刑的中国足球界人士 ……
近年来,虽然在联赛中没有出现类似于2002年那样的大范围“打假”事件,但每到关键比赛,各种各样的赌球“传闻”依然是不绝于耳。一位曾在西南某球队任过职的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球员和教练赌球,一般都会和开设“盘口”的庄家事先商量好,这场球应该怎么踢,“有时候球员不好控制,就从裁判身上下手”。而个别媒体记者参与赌球,在圈内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本赛季的中超联赛,由于争冠和保级形势一直较为混乱,各种“假球”和“赌球”传言更是甚嚣尘上。对此,陈培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足坛的反赌打假要有耐心,“中国足球的问题积重难返,问题太复杂,根子太深。一定要作好长时间‘作战’的准备。”
对于如何更好地防控赌球,力争杜绝打假球、黑哨等不正常行为,国内足球界人士有着不同的看法——陈培德认为赌球是中国足球多年来止步不前的根源,“赌球带动假球,假球带动黑哨”,“中国足球要在反赌打假扫黑中休克,从而获得新生”;中国足协前联赛部主任郎效农则认为打击赌球是净化足坛的强心剂。防控赌球,除了行业内部的自律外,强有力的司法介入是非常有效的手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法律界人士均认为,要想司法介入在足球的反赌打假过程中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专门的处罚规定。
对此,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凤涛认为,目前处理赌球案件均是按照《刑法》中对于“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规定,“但对于球员收受庄家金钱,在比赛中踢‘假球’等参与赌球的行为,却很难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理。”
对于足球从业人员的赌球行为,我们或许可以借鉴一下足球发达国家的做法——2006年,意大利司法部门在意大利足协不知情的情况下,查出12家职业俱乐部卷入赌球丑闻。随后,这些俱乐部被意大利足协分别以停赛、罚款、降级等方式进行了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还受到了法律制裁。
由此可见,中国足球要根除赌球“毒瘤”,或许还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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