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对由“龚建平案”引发的对“黑哨事件”的处罚力度是空前的,涉及了6家中超、中甲俱乐部,和十几名圈内知名总经理和个人。由于情况特殊,未完全公开处罚全文,实际处罚的俱乐部和个人如下:
“对替俱乐部送钱的方信终、蒋玉峰、潘强、韩龙、刘雨涛、于敬釜等六人,给予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并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浙江绿城俱乐部给予罚款8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给予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青岛颐中足球俱乐部给予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在涉及不公平竞争事件中负有管理不善责任的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总经理董罡、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原总经理郁知非、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沈强、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原总经理潘强、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徐明、青岛颐中海牛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秦宁等六人给予严重警告的处罚。
”由于涉及“黑哨事件”的个人和俱乐部只是做了裁判工作,但是并没有操纵比赛,而一旦涉嫌“赌球”,则有操纵比赛的嫌疑。(据《足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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