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特约评论员 潘采夫
在我国,足球的水平不高,影响可不小,正在进行的“扫赌反黑”行动已超出了足球界,成为老百姓的日常话题。我坐出租车的时候,常有司机主动交流,讨论逮了几个了,都有谁赌了,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很有暴风雨就要来了的气势。
虽然这次行动看起来如火如荼,但我总是不敢乐观。因为足球界也是官场,使用的潜规则是一样的。官场的反腐运动多了去了,政府反腐决心也从来没变,可落网官员却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高,给人以野火烧不尽之感。我对这场足坛的反黑风暴有同样的担忧,担心被丑陋的潜规则打败,到最后又是雷声大雨点小。要想取得反赌反黑反假的彻底胜利,首先我们需要摸清足球界到底有哪些潜规则。
潜规则之一:反黑级别论。媒体欢呼这次行动动了真格,依据是退役球员、前俱乐部总经理、前国足教练都被协助调查了。但反腐有一个潜规则,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反到一定级别,就以稳定大局为重鸣金收兵了。所以我们要问一下,这次足球反赌有级别限制吗?足协主席们有没有免罪金牌?王俊生、阎世铎、谢亚龙任内都爆出过足球黑幕,他们是否也该协助调查一下? “阎王”不出,反赌难行,查不查保护伞,是所有反黑问题的关键。
潜规则之二:引进司法论。 “引进司法”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潜规则,独立的司法介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犯事了自有司法上门,但“引进司法”就意味着也可以不引进,让你介入你才能介入。不用司法用什么?用权力。于是,权力登台,司法退场,司法成了权力的婢女。而权力又会导致腐败,这是所有反腐案件的死结。体育界向来潜规则横行,习惯用“家规”解决问题。前几年,公安部门倒是介入了龚建平案,但随后就偃旗息鼓了。足协命令裁判们上交赃款,并承诺只要交了就既往不咎,于是很多裁判交了,果然都平安无事。这是典型的用权力、家规排挤司法的案例。权力太过嚣张,司法地位卑下,也是无可奈何。这次行动,貌似司法直接介入了,但司法是不是真的独立办案?会不会以大家规代替小家规?大家规又如何能保证不成为保护伞?这个难题直接决定着反黑行动的深入程度。
潜规则之三:杀一儆百论。官场反腐运动喜欢“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喜欢搞“杀一儆百”,“首恶必办从者不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与法律精神冲突的地方不少。还说龚建平案,为什么那么多人为龚建平喊冤?因为他正是杀一儆百大棒的牺牲品。龚建平退回了8万块钱,被判重刑,死于狱中,而其他收黑钱的裁判呢?交了钱认个错不耽误回家吃饭。据知情人透露,足协收到裁判上交的黑钱不下两千万!多么严重的情节,就这么既往不咎了。杀一儆百确实震慑了裁判界,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做坏事不声张就不受惩罚,公开认错的人成为替罪羊,社会的公平正义又哪里去了?如果这次行动还是依照这个潜规则,推出几只替罪羊,震慑一下风气,平息一下民愤,回头就向上面交差,那么反黑又会成为热热闹闹走过场,无法根除足球犯罪的土壤。
摸清潜规则固然重要,但问题是,潜规则是那么容易铲除的吗?多大的官场有多大的潜规则,大官场都搞不定的事情,足球小官场又能翻出什么样的浪花呢?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