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阿迪达斯搜狐体育 > 阿迪达斯搜狐体育部落 > 阿迪新闻

阿迪达斯绿茵足球联赛 高中组竞赛规程

来源:搜狐体育
2009年12月03日17:01

 

    搜狐体育讯 一、 主办单位:阿斯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上海科化足球训练发展有限公司

  三、参赛单位:阿迪达斯绿茵成长计划签约学校

  四、比赛名称:阿迪达斯绿茵足球联赛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提供该学校的学籍证明。

  2、年龄必须在16-18岁之间高中在读(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各学校运动员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北京联络处统一审核。

  六、竞赛时间:

  上半年度:2009年10月-12月

  下半年度:2010年03月- 05月(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七、赛制和分组方式:

  1、赛制:双循环主/客场积分赛

  八、竞赛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为 11 人制,每队报名 18 名队员。11名上场球员,7名替补队员。

  (三)每场比赛时间分为三节,每节20分钟,共60分钟,每节比赛中间休息10分钟。

  (四)比赛用 5 号球。

  (五)运动员上场比赛一律穿胶鞋 , 也允许穿胶钉胶鞋。服装统一 , 球衣编号固定;场上队长不用带队长袖标。

  (六)在参加比赛时 , 须验缴学籍卡复印件作为比赛参赛证件,缺证件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七)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不同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

  (八)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九)关于红黄牌:

  1、队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积三次,红牌一次者(如纪律部门无更重的处罚)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九、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决定比赛名次

  十、比赛弃权和罢踢

  绿茵成长计划项目所组织的比赛不存在弃权,若有合作学校有任何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周通知组委会,经协调比赛择日再赛。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踢:

  1、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视为罢踢。

  2、 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比赛,视为故意弃权,将取消该球队的比赛资格。

  3、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之内恢复中断的比赛,视为罢踢。

  4、 有未报名或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参赛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其它违纪现象,视为罢踢,屡教不改的球队,将取消比赛资格。

  5、 中途退出比赛,视为罢踢。

  (二) 对罢赛的处理:

  1、 一方球队比赛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的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 双方球队罢赛,双方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且进球数为零。

  3、 中途退出整个赛事,另一方球队的比分按3:0获胜,比赛实际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4、 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经委员会裁定,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的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5、 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队,其他球队均得3分,比分全记3:0。

  6、 罢赛的球队,当即取消赛季的比赛资格,并由联络处向主管部门通报。

  十一、比赛场地:

  参赛学校的足球场及阿迪达斯足球公园为准。

  十二、主队准备工作:

  (一)根据合同和组委会的要求做好赛场的布置工作。

  (二)接待客队协助赛事工作人员,维持赛场秩序。

  十三、客队安排:

  (一)客队每场比赛30分钟前抵达赛场。

  (二)主队安排客队赛前训练场地。

  十四、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由组委会派遣,按照组委会规定指导协调赛场工作,对比赛和赛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每场比赛结束后, 向承办方递交赛事报告。

  (二)裁判员由组委会派遣。

  十五、纪律和诉讼:

  (一)赛事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赛事中的诉讼案件,由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

  十六、组委会

  (一)组委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二)组委会秘书处,由承办方担任。

  (三)纪律委员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四)仲裁委员会的名单,在秩序册中一并下发。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注:一旦队伍完成注册,将不得私自更换队员。如违反此项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责任编辑:王春燕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体育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